• 索 引 号:LY06116-0800-2020-00002
  • 备注/文号:连建〔2020〕127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26
  • 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送达
《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送达
来源:连城县住建局 时间:2020-11-26 11:31
福建畅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0年11月2日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连建建罚告〔2020〕001号),因对你司涉嫌“连城县城镇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莲岳路、莲松路道路工程”与“九龙湖景区游客换乘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中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司处以171576.8元罚款,并处你司在1年内不得参与连城县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司公告《行政处罚告知书》(连建建罚告〔2020〕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司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请你在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机关书面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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