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16-1200-2023-00007
  • 备注/文号:连建〔2023〕66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27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县房屋市政在建工地全面停工的紧急通知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县房屋市政在建工地全面停工的紧急通知
来源: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7-27 18:54

 

各相关股室、所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各在建项目部: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5号台风杜苏芮预计于28日凌晨到上午登陆我省中南部沿海,登录后中心可能穿过我市,受"杜苏芮"影响,我县将迎来暴雨或大暴雨天气。县防指于7271530分起将县级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为级,为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在建工地防台防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房屋市政在建工地全面停止施工作业。72715:30起,全县房屋市政在建工地全面停止施工作业防台防汛进行安全设施设备检查、加固等应急作业除外。请质安站、市政公用事业中心、燃气站、园林中心等相关股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将停工指令传达至每一个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并通过现场巡查、远程视频等方式检查停工要求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停工的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全面做好防台防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各房屋市政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要牵头全面做好防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特别是对深基坑、高边坡、外脚手架、模板支架、围墙、临时用电、临时设施、塔吊、人货梯等施工机械设备、外脚手架安全等进行安全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台风期间,做好沿街塔吊警戒管理,在塔吊影响范围内立警戒线和警戒标志,及时会同公安交警部门采取拉设警戒线、封路等临时管控措施。

三、及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对临山、高陡边坡、临水、低洼地带200米范围内和深基坑周边的临时工棚、宿舍、办公场所以及其他危险区域的临时设施,建设单位要牵头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即组织除安排检查人员、值班人员外,其他所有施工工人要撤离,并设置警示标志。停工期间,要强化人员管控,做好生活保障,严禁组织开展聚集性活动。

四、加强值班值守。停工期间,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及时转发到每一位项目相关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强化工地巡查监测,进一步巩固加强施工现场各项防御工作。如遇险情要及时上报属地主管部门,并按预案应急处置。

    五、加强复工后安全生产检查。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待防指部门终止应急响应后,需复工的项目要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监理等单位做好复工前安全检查,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要求并经总监签发复工令后,方可恢复施工。

住建局值班电话:0597-3120703,传真:8918501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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