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16-12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连建〔2024〕32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6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局相关各股室,各有关企业,各在建项目部:
为切实做好住建领域“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工作部署,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部署。各股室、各有关单位要汲取近期国内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教训,结合行业实际,查短板、堵漏洞、强措施,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要求,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及火灾隐患排查防控工作,加强责任落实,推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各股室要充分运用“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系统,深入企业、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促指导工作,对发现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重点环节管控。紧盯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房屋安全、消防安全、市政公用设施等住建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房屋市政工程方面:充分运用省厅APP安全检查系统,督促项目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带队开展项目安全检查,检查施工、监理等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重点风险源的管控,严格动火作业审批、技术交底和现场监护,严格落实电焊作业持证上岗、临时用电规范搭设、灭火设施器材设备等各项消防安全管控措施。
消防安全方面: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方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计、技术审查遵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况,加强对消防设计文件、图审报告、消防施工的质量抽查,检查建设、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等参建单位执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情况,包括消防救援、疏散、控制、报警、灭火、联调联试等,加强涉及住建的“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检查。
燃气方面:开展对燃气企业、供应站点及燃气管网排查整治,重点检查设施厂站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老旧管网排查和改造情况,燃气管网被违法占压、违章搭盖的整改情况及在燃气管道附近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保护情况;检查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非法储存,储配站大门、充装台等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有效,监控视频保存等情况。
自建房方面:既有城乡房屋方面要督促指导属地落实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深入实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违规改扩建、占堵疏散通道等隐患问题排查整治,督促落实业主和使用人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抓紧抓实风险处置,确保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农村在建房屋方面,严格落实农村自建房(三层及以下)施工关键节点和竣工验收到场巡查制度,及时巡查报告处置建房安全隐患。
市政公用设施方面:开展城市供水和污水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节日期间城市供水保障工作,加强供水企业和污水企业生产运营安全管理,做好市政供水和污水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和有限空间作业,做好市政消火栓建设、改造以及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安全工作。
三、做好应急值守。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做好上传下达和防范应对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住建局,住建局值班电话:0597-8922718、0597-3120703,传真:8918501。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