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16-2500-2024-00018
- 备注/文号:连建〔2024〕116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2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建系统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的通知
本县各建筑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建系统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的通知》(闽建筑函〔2024〕56号)、《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建系统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的通知》(龙建筑函〔2024〕60号)部署,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确保所有查实的欠薪案件在2025年春节前全部办结,防范发生群体性、极端性事件及重大负面舆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春节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住建系统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查自纠
组织房屋市政在建及停工工程项目各方市场主体开展欠款欠薪情况自查,建立排查清单和问题清单,每个项目明确责任人,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组织建筑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对2024年12月以前实施的工程的欠款情况开展自查,建立清单。
二、组织排查巡查
动态监测辖区内房屋市政在建及停工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施工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对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查巡查,特别是对曾经发生过欠款欠薪的单位及其在建项目开展重点巡查,深入排查欠款欠薪隐患,摸清欠款欠薪底数,督促限时整改、限时清查到位。
三、强化线索处置
畅通欠款欠薪维权渠道,及时核实、妥善处置欠款欠薪线索,认真梳理企业上报欠款欠薪清单,严格督促落实市场主体法律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加强与同级人社、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依法移送的相关违法线索,依法依规按时处置,并加强沟通反馈,共同打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违法违规行为。
四、其他工作要求
请各房屋市政在建及停工工程项目各方市场主体,开展全面自查,填写住建领域治理欠薪冬季行动自查情况表,并于12月16日前报送至连城县住建局建筑业股。
联系人:江*龙,联系电话:0597-3120708。
附件:住建领域治理欠薪冬季行动自查情况表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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