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16-25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连建〔2025〕71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4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县2025上半年度城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县城区各物业公司(二次供水管理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46号文件)精神,2025年6月17日我局对各商住小区二次供水安全生产及设施运营维护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共检查6家二次供水管理单位管理的14个小区:
1.连城新锦园物业有限公司所属的汇豪名城小区、莲花花园小区及莲芯花园小区;
2.连城红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的万星豪庭小区;
3.龙岩市连城县星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万福豪庭小区、乾景花园小区、滨江御景小区、豸泉小区及豸莲小区;
4.连城连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百花金城小区及莲冠花园小区;
5.福建紫金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连城物业分公司所属的紫金佳苑小区;
6.连城佳烨物业有限公司所属的阳光新都小区及永达翡翠城小区。
二、存在问题
从本次检查情况来看,受检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基本能够认真落实二次供水卫生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管理及运营维护方面均有所提升,但也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二次供水管理单位管理松散,安全意识不到位;水池水箱未上锁;巡查人员巡查不到位,巡查记录不完善。
2.部分二次供水管理单位相关制度及档案不健全,未按要求建立二次供水清洗消毒管理制度;兼职或专管二次供水人员健康证未办理或过期未补办;
3.部分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对水质检测工作不够重视;水箱清洗消毒后的水质检测频次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尽快落实整改。各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在收到整改通知后应做到立行立改,将整改情况在7日内由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书面反馈到我局供水服务中心。
(二)加强二次供水规范化运维工作。二次供水运行维护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运行、卫生管理、治安保卫等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设施维护、清洗消毒、水质检测、持证上岗、档案管理、应急和治安防范等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卫生管理、治安保卫人员,强化日常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提高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二次供水的安全。
附件:连城县2025上半年度城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安全问题清单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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