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16-25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连建〔2026〕43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09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古建筑(文物)消防安全示范应急演练的通知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古建筑(文物)消防安全示范应急演练的通知
来源: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6-07-09 16:5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传统村落、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管护主体三方责任,全面提升古建筑(文物)火灾隐患排查、初起火灾处置、人员应急疏散、建筑本体防护综合能力,切实防范化解古建筑(文物)火灾安全风险,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古建筑(文物)消防安全示范应急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演练时间:2026715日上午9:00

(二)演练地点:连城县四堡镇三楼会议室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连城县四堡镇人民政府

指导单位:连城县消防救援局

三、参加对象

(一)各乡(镇)各派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文物保护工作的工作人员2名参训;

(二)县住建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消防救援局相关业务分管及负责人。

    四、演练主要内容

本次演练秉持实战导向、示范引领、全域覆盖、学以致用原则,紧扣古建筑(文物)火灾风险特点,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实景演练,具体内容如下:

(一)消防安全专题培训。由县消防救援局专家授课,分析全县古建筑(文物)消防安全形势,剖析典型火灾案例,系统讲解用火用电规范、日常隐患排查、古建筑(文物)防火保护等核心要点,明确古建筑(文物)火灾先保人员、先护文物、先控制火情的应急处置总原则。

(二)实景火情应急处置。模拟古建筑(文物)电气线路老化短路引发木质构件起火场景,完整演示火情上报、预警响应、现场警戒、人员疏散、隐患排查、可移动文物临时转移与防护等全流程应急处置工作。

(三)初期火灾实战扑救。示范古建筑(文物)初期火灾规范处置流程,组织参训人员现场实操干粉灭火器、消防水带、室内消火栓等器材使用方法,重点示范适配古建筑(文物)的低压水雾控火、定点精准灭火技术,最大限度减少灭火操作对古建筑本体、馆藏文物造成的次生损毁。

(四)应急救护实操演示。针对火灾现场常见的烟雾呛咳、轻微烫伤、擦伤等情况,现场演示止血包扎、创面清创、应急吸氧等自救互救操作,全面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火场应急救护实操能力。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按时参会。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古建筑(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属地、行业监管责任,按规定安排人员参训并填报参训人员回执单(详见附件),严禁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参训人员请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自觉遵守现场秩序和演练纪律。

(二)学用结合,全域推进。各乡镇要以本次县级示范演练为样板,迅速组织辖区内传统村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全覆盖开展消防应急演练与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实行销号闭环管理;演练结束后及时将工作简报、现场图片等资料报送至县住建局、文体旅游局备案。

(三)常态管控,筑牢防线。各乡镇应建立古建筑(文物)消防安全常态化管控体系,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巡检、用火用电常态化管控、消防设施定期维保、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等制度;持续推动消防宣传 进村落、进农户、进古建,从源头遏制古建筑(文物)火灾事故发生。

(四)严守规程,保障安全。演练全过程严格执行消防器材、应急处置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古建筑(文物)本体、消防设施防护工作,杜绝违规操作;清晰区分演练模拟场景与真实火情处置流程,严防摔伤、磕碰、器材误伤等各类安全事故,保障演练全程安全规范、有序推进。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演练会场布置、午餐等会务保障工作由四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二)全体参训人员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附件参训人员回执名单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7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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