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16-3000-2023-00004
- 备注/文号:连建〔2023〕22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6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终止实行公租房(含廉租房)租金优惠的通知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终止实行
公租房(含廉租房)租金优惠的通知
连城县弘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决策部署,根据《福建省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参照《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终止实行公租房(含廉租房)租金优惠的通知》(龙建住〔2023〕1号)文件精神,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依法依规优化调整各行业新冠病毒防治措施,自2023年2月1日起终止连城县公租房(含廉租房)疫情期间的租金优惠政策(疫情期间公租房租金按当月应缴额的80%收取),按照当月应缴额的原价格(当月应缴额的100%)收取,请抓好贯彻落实,并做好群众解释和保障等相关工作。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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