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16-30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连建〔2026〕52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30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6年度用水计划的通知
福建水投集团连城水务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福建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连城县物价局关于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及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的公告》和《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延续连城县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连发改价管〔2026〕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用水计划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用水量10000吨以上的非居民生活用水的用户。
二、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户,用水计划内的用水,按照规定价格缴纳水费;超过用水计划用水的,超过部分除按照规定价格缴纳水费外,还需按照下列标准缴纳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即:
(一)用水量超计划超定额10%以内(含10%)部分,加价15%;
(二)用水量超计划超定额10%以上至20%(含20%)部分,加价35%;
(三)用水量超计划超定额20%以上至30%(含30%)部分,加价80%;
(四)用水量超计划超定额30%以上部分,加价150%。
附件:2026年连城县行业用水定额表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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