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6-01-16 17: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全年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lylc.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若对本报告存在疑问,若对本报告存在疑问,可直接与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7-8922718,联系地址:连城县北大西路28号。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来,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持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精准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稳步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5年,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政务公开综合信息32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规范受理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5年度,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收到政府信息申请8条,已办结8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压实保密审查与内容审核责任。增强对已发布文件错误词、敏感词、错误链接等筛查和修正,确保信息内容全面、准确以及公开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重点扩大信息覆盖面,通过多渠道整合,确保住建领域政策、民生热点等信息广泛触达公众。同时,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平台账号管理,强化账号保管与保密措施,明确使用权限和责任主体,定期核查账号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安全可靠。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等制度,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强化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力度,提升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025年度,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被追责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7.0438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形式较为单一。

  (二)改进举措: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信息质量;积极借鉴学习其他优秀部门的好做法和经验,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做到信息公开内容清晰规范易懂、政策文件解读配套,方便群众查阅使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5年度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