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水路运输业务的时限是多久?
时间:2024-07-18 11:06
  

  1)办理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受理申请的水路运输管理部门不具有许可权限的,当场核实申请材料中的原件与复印件的内容一致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转报至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我们省级承诺办理时限缩短了40%,转报和许可的承诺办理时限分别为3个工作日和12个工作日。

  2)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14〕141号)规定,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具有证书配发权限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我们省级承诺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缩短了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