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特困申请条件:
1.无劳动能力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就学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视力残疾人。
2.无生活来源
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罹患重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导致长期医疗护理费用刚性支出超过个人或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且财产符合我县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查找不到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可视为无法定义务人;法定义务人是特困人员的;法定义务人是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法定义务人是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我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我县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法定义务人是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我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我县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法定义务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我县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