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如何办理?
诉求人原有失业证已经失效,应重新办理失业登记。根据目前新政策,新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已不再发放《失业证》,改为《就业失业登记证》。
失业登记的对象包括下列人员:
(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就业的;
(二)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
(五)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六)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随军家属未就业的;
(七)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未就业的;
(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就业转失业的;
(九)每人只有一个失业证证号,如失业证已过期可以以旧换新
诉求人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到户口所在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请《就业失业登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