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大队行政处罚案件汇总表
时间:2026-07-16 10:33

连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大队行政处罚案件

序号

当事人

案由

立案时间

处罚决定时间

经办人

简要案情

1

*流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5/5/8

2026/2/6

林万生 詹声洪

2011年10月初雇请钩机到连城县隔川镇新营村和连城县莲峰镇新兴村新安桥山场挖山修建骨灰堂及硬化坪地,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860平方米。 处1、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位于连城县林坊镇张坊村山场挖山整平搭建厂房和管理房所占用860平方米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即每平方米11.5元罚款,合计人民币9890元(860平方米×每平方米11.5元=9890元)。

5

*灿

非法开垦林地

2025/11/10

2026/4/9

林万生 詹声洪

   2025年10月1日始雇请钩机到连城县林坊镇林坊片念坑山场挖山整平拟种葡萄,非法开垦林地面积2377平方米。处 1.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 处恢复林地植被所需费用1倍即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合计人民币3565.5元(2377平方米×1.5元/平方米=3565.5元)。

31

*辉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5/11/13

2026/2/6

林万生 詹声洪

请钩机到连城县林坊镇上寨村罗寨自然村罗屋山场挖山开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312平方米。处  1、 处恢复林地植被所需费用1倍即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合计人民币468元(312平方米×1.5元/平方米=468元)。

2

*鸿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5/12/3

2026/1/5

林万生 陈荣兰

2022年11月雇请钩机到连城县莲峰镇李坊村赖桥水库边山场挖山翻修老坟墓,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91平方米。处 1. 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位于连城县莲峰镇李坊村赖桥水库边山场挖山翻修老坟墓所占用91平方米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 处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即每平方米11.5元罚款计人民币1046.5元(91平方米×11.5元/平方米=1046.5元)。

6

*儒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5/12/12

2026/1/4

林万生 陈荣兰

2012年3月始,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连城县隔川镇朱余村大坑坪山场挖山建房及硬化水泥坪,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557.4平方米。处1、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位于连城县隔川镇朱余村大坑坪山场挖山建房及硬化水泥坪所占用557.4平方米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即每平方米11.5元的罚款,合计人民币6410.1元。(557.4平方米×11.5元/平方米=6410.1元)

14

*洲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5/12/18

2026/1/7

林万生 詹声洪

2021年1月始雇请钩机到连城县揭乐乡黄坊村坪顶山场挖山修建坟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55.44平方米。处1. 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位于连城县揭乐乡黄坊村坪顶山场挖山修建坟墓所占用55.44平方米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 处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即每平方米11.5元的罚款,合计人民币637.56元(55.44平方米×11.5元/平方米=637.56元)。

10

*生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5/12/18

2026/1/7

林万生 詹声洪

2020年12月始雇请钩机到连城县揭乐乡黄坊村坪顶山场挖山修建坟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60.06平方米。处 1. 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位于连城县揭乐乡黄坊村坪顶山场挖山修建坟墓所占用60.06平方米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 处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即每平方米11.5元的罚款,合计人民币690.69元(60.06平方米×11.5元/平方米=690.69元)。

11

*玲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

2025/12/18

2026/1/4

林万生 陈荣兰

2025年12月17日在揭乐乡魏寨村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松薪材合计1.05吨。处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收购、运输的林木松薪材1.05吨。3、处违法收购、运输林木价款一倍的罚款233.1元。

16

*发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5/11/26

2026/1/13

张万发、罗毓梅

2024年6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罗坊乡邱赖村“火坑尾”山场占用69.3平方米的林地建坟墓。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位于罗坊乡邱赖村“火坑尾”山场建坟墓所占用69.3平方米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900.9元

8

*升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5/11/27

2026/1/12

张万发、罗毓梅

2024年7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罗坊乡邱赖村“猪麻塘”山场占用34平方米的林地建骨灰堂。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位于罗坊乡邱赖村“猪麻塘”山场建骨灰堂所占用34平方米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442元

3

*旺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

2025/12/5

2026/1/12

范文斌、罗永亮

2023年4月在宣和镇中田村“石岩下”山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56平方米。处:1、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原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罚款计人民币728元。

4

*万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

2025/12/19

2026/1/8

范文斌、罗永亮

2025年11月19日在朋口镇朋东村“西坑”山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69平方米。处:1、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原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罚款计人民币793.5元。

7

*金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

2025/12/22

2026/2/4

范文斌、罗永亮

2025年9月25日在宣和镇升星村“葛地坑”山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98.4平方米。处:1、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原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罚款计人民币297.6元。

9

*金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5/12/23

2026/1/9

黄昌桢   杨梅林

2021年5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林国村“下茅窝”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022林班02大班030小班范围内挖掘林地建设坟墓,经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证实,其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39.395㎡。处罚:
1、责令6个月内恢复连城县新泉镇林国村“下茅窝”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022林班02大班030小班范围内被非法改变用途的39.39㎡的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9.39㎡×11.5元/㎡一倍的罚款,合计452.99元。

19

*才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

2026/1/5

2026/1/15

范文斌、罗永亮

2025年1月在朋口镇朋东村“牛栏坑”山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43平方米。处:1、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原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罚款计人民币494.5元。

15

*忠

盗伐林木案件

2026/1/19

2026/2/10

范文斌、罗永亮

2026年1月12日在莒溪镇隔口村马家坊山场盗伐林木立木蓄积0.562。处: 1、责令补种盗伐林木3株2倍的树木6株 2、并处盗伐林木价值217元7倍的罚款,计人民币1519元。

12

*旺

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案件

2026/1/19

2026/2/27

范文斌、罗永亮

2026年1月16日中午13时50分左右,未经批准擅自在宣和镇培田村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9亩。处: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对个人并处2000元罚款。

21

*琴

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案件

2026/1/22

2026/2/25

范文斌、罗永亮

2026年1月9日下午13时30分左右,未经批准擅自在朋口镇朋东村“石庵前”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8.4亩。处: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对个人并处2000元罚款。

17

*明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

2026/1/29

2026/3/4

范文斌、罗永亮

2025年9月4日在朋口镇李庄村“丘屋庄”山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70平方米。处:1、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原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罚款计人民币805元。

23

*旺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

2026/2/11

2026/3/18

范文斌、罗永亮

2025年9月在朋口镇良增村“文寿坑”山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86平方米。处:1、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原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罚款计人民币989元。

18

*妹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

2026/3/3

2026/3/30

范文斌、罗永亮

2025年10月在朋口镇池溪村“寨头”山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40平方米。处:1、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原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罚款计人民币460元。

20

*发

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案件

2026/1/19

2026/3/26

范文斌、罗永亮

2026年2月9日上午10时10分左右未经批准擅自在宣和镇紫林村“上鸡头”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5.8亩。处: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对个人并处2000元罚款。

24

*金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

2026/4/1

2026/6/24

范文斌、罗永亮

2025年11月在莒溪镇小莒村“百家山”山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68平方米。处:1、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原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罚款计人民币805元。

25

*斌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

2026/4/16

2026/6/26

范文斌、罗永亮

2018年3月在朋口镇朋东村“豸丽岩”山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16平方米。处:1、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原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罚款计人民币2484元。

30

*彬

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案件

2026/4/23

2026/6/25

范文斌、罗永亮

2026年4月13日下午17时30分左右,未经批准擅自在朋口镇朋东村“石庵前”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5亩。处:1、给予警告2、对个人并处2000元罚款。

26

*彬

滥伐林木

2025/1/13

2026/1/27

童璐,黄建豪

2025年12月22日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在姑田镇长较村白莲潭山场滥伐阔叶树5株,立木蓄积0.7151立方米(原木材积0.4648立方米),杂薪材1.04吨(折回立木材积1.54立方米)滥伐林木共价值567.64元。处:1、责令限期原地或异地补种滥伐株数15株1倍的树木15株。2、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处罚,计人民币1702.92元

34

*度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6/1/27

2026/2/11

童璐,黄建豪

2023年4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连城县姑田镇华垅村“背甲”山场挖掘林地建坟墓,非法占用林地面积246平方米              
1、责令限期六个月内恢复位于连城县姑田镇华垅村“背甲”山场挖掘林地建坟墓所占用林地面积为246平方米林地植被和45平方米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所需费用201㎡×3元/㎡和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45㎡×13元/㎡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合计1188元。

35

*彬

滥伐林木

2026/1/4

2026/3/6

童璐,黄建豪

2025年11月20日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在连城县赖源乡河祠村“厉壁坑”滥伐杉木34株,立木蓄积3.4456立方米(原木材积2.2396立方米);马尾松3株,立木蓄积约1.6333立方米(原木材积1.225立方米)。1、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37株二倍的树木计74株树木。
2、处滥伐林木价值四倍罚款计合计6376元。(1594元×4倍=6376元)

36

*生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6/3/24

2026/5/11

童璐,黄建豪

2018年8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连城县赖源乡牛家村“大垅坑”山场修建桔子地管理房。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22平方米,已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 1、责令限期六个月内恢复位于连城县赖源乡牛家村“大垅坑”山场修建桔子地管理房所占用林地面积为122平方米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罚款计1586元(122㎡×13元×1倍=1586元)。                                

60

龙岩元亨万利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案

2026/5/9

2026/5/28

童璐,黄建豪

2025年12月中旬未经批准在连城县姑田镇后洋村、下堡村、溪口村占用土地建钢结构活动板房和其他设施,涉嫌未经批准占用土地行为,其占地6168㎡,该地块原为林地,已办理林业用地审批,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处:1.责令退回非法占用的土地6168平方米;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钢结构活动板房和其他设施6168平方米;
3.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6168平方米每平方米200元罚款,计1233600元(6168㎡*200元/㎡=1233600元)。

43

*根

滥伐林木

2026.1.14

2026.2.9

黄昌桢    杨梅林

2026年1月8日,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新泉镇新罗村“热火坑”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053林班06大班020小班范围内采伐松木,经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证实,其滥伐松木6株,立木材积3.6992立方米,折合原木材积2.774立方米,林木价值1192.99元。处罚:
1、责令在原地或异地补种滥伐林木株数6株二倍计12株的林木。
2、处滥伐林木价值1192.99元四倍的罚款,计4771.96元。

47

*祥

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
的林木

2026.1.19

2026.2.3

黄昌桢    杨梅林

2026年1月17日驾驶皮卡车在上杭县蛟洋镇坪上村运载一车杉原木及非规格材,经调查证实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杉木合计0.865立方米。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收购、运输的杉原木及非规格材0.865立方米。
3、处违法收购、运输林木价款一倍的罚款503.13元。

32

*春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5.12.10

2026.2.3

黄昌桢    杨梅林

2021年6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联溪村“秋竹坑”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034林班04大班010小班范围内挖掘林地建设养殖场,经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证实,其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719.2㎡,其中被硬化构筑牛棚的面积为102㎡。处罚:
1、责令6个月内恢复连城县新泉镇联溪村“秋竹坑”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034林班04大班010小班范围内被非法改变用途的719.2㎡的林地的植被和102㎡的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所需费用719.2㎡×1.5元/㎡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02㎡×10元/㎡一倍的罚款,合计2098.8元。

44

*树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6.2.26

2026.5.22

黄昌桢    杨梅林

2026年2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新泉镇新罗村“中石坑”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053林班4大班010、020、030、040小班范围内挖掘林地开设竹山便道,经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证实,其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699㎡。处罚:
1、责令6个月内恢复连城县新泉镇新罗村“中石坑”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053林班4大班010、020、030、040小班范围内被改变用途的699㎡的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即每平方米13元的罚款,合计9087元。(699㎡×13元/㎡=9087元)

48

*英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6.3.3

2026.3.24

黄昌桢    杨梅林

2022年5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连城县庙前镇兰桥村“乌云顶”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013林班12大班030小班范围内挖掘林地建设蓄水池,经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证实,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32㎡。处罚:
1、责令6个月内恢复连城县庙前镇兰桥村“乌云顶”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013林班12大班030小班范围内被改变用途的32㎡的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即每平方米13元的罚款,合计416元。(32㎡×13元/㎡=416元)

50

*荣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6.3.3

2026.3.24

黄昌桢    杨梅林

2024年7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连城县庙前镇兰桥村“村口”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013林班14大班010小班范围内非法占用林地建厕所,经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证实,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28㎡。处罚:
1、责令6个月内恢复连城县庙前镇兰桥村“村口”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013林班14大班010小班范围内被改变用途的28㎡的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即每平方米11.5元的罚款,合计322元。(11.5㎡×28元/㎡=322元)

83

*旺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6.3.3

2026.3.24

黄昌桢    杨梅林

2025年10月中旬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新泉镇林国村“细北坑”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021林班02大班060小班范围内挖掘林地开设竹山便道,经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证实,其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900㎡。处罚:
1、责令6个月内恢复连城县新泉镇林国村“细北坑”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021林班02大班060小班范围内被非法改变用途的900㎡的林地的植被。
2、处恢复植被所需费用1倍即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合计1350元。(900㎡×1.5元/㎡=1350元)

37

*玉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6.3.6

2026.4.10

黄昌桢    杨梅林

2017年8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北村村“红泥”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059林班02大班040小班范围内挖掘林地建设坟墓,经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证实,其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77.2㎡。处罚:
1、责令6个月内恢复连城县新泉镇北村村“红泥”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059林班02大班040小班范围内被非法改变用途的77.2㎡的林地的植被和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即每平方米11.5元的罚款,合计887.8元。(77.2㎡×11.5元/㎡=887.8元)

38

*君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6.3.16

2026.4.10

黄昌桢    杨梅林

2014年6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新泉镇洋梅村“秋竹坑”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052林班05大班020小班范围内非法占用林地搭棚,并于2022年8月将其硬化。经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证实,其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289㎡,其中硬化面积为98㎡。处罚:
1、责令6个月内恢复连城县新泉镇洋梅村“秋竹坑”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052林班05大班020小班范围内被非法改变用途的289㎡的林地的植被和98㎡的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所需费用289㎡×1.5元/㎡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98㎡×10元/㎡一倍的罚款,合计1413.5元。

39

*纯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6.4.24

2026.5.15

黄昌桢    杨梅林

2024年3月左右,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位于连城县庙前镇庙前村“旗山”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025林班12大班010小班范围内挖掘林地建坟墓和骨灰堂,经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证实,其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126㎡,其中建造坟墓的面积为72㎡,建造骨灰堂的面积为54㎡。处罚:
1、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位于连城县庙前镇庙前村“旗山”山场挖山修建坟墓和骨灰堂所占用的126平方米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即每平方米13元的罚款,合计1638元。(126㎡×13元/㎡=1638元)

41

*泰

盗伐林木

2026.4.28

2026.6.4

黄昌桢    温春红

2026年4月13日,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连城县庙前镇丰图村“下山窝”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45林班08大班080小班范围内采伐杉木,经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证实,其盗伐杉木25株,立木材积1.7996立方米,折合原木材积1.259立方米,林木价值710.3元。处罚:
1、责令在原地或异地补种滥伐林木株数25株三倍计75株的林木。
2、处滥伐林木价值710.3元七倍的罚款,计4972.1元。

42

*钦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6.5.21

2026.6.22

黄昌桢    温春红

2025年10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连城县新泉镇莲华村“马岭横路”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009林班05大班030小班范围内挖掘林地建骨灰堂,经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证实,其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155平方米,其中有52平方米用水泥、砂石硬化构筑成骨灰堂。处罚:
1、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位于连城县新泉镇莲华村“马岭横路”山场被非法改变用途的155㎡的林地植被和52㎡的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所需费用155㎡×1.5元/㎡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52㎡×10元/㎡一倍的罚款,合计752.5元。

45

*斌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6.5.27

2026.6.22

周兴东  温春红

2025年9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连城县新泉镇联溪村“川凹”山场2020年林业基本图034林班01大班020、034林班01大班060、034林班02大班010小班范围内挖掘林地建骨灰堂,经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证实,其非法占用林地面积为75㎡。处罚:
1、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位于连城县新泉镇联溪村“川凹”山场挖掘林地修建骨灰堂所占用75㎡的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即每平方米11.5元的罚款,合计862.5元。(75㎡×11.5元/㎡=862.5元)

46

*和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6/2/27

2026/3/27

张万发、陈海棠

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和福建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31项的规定,当事人违法行为的适用情形符合“较重”裁量档次,建议拟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2、对个人并处2000元罚款。

51

*俊

盗伐林木

2026/1/13

2026/1/28

林万生 陈荣兰

2026年1月12日下午17时在连城县林坊镇庐屋村“叶子背”山场范围内盗伐小叶赤楠39株。处1、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盗伐株数39株2倍的树木计78株的树木。2、并处罚盗伐林木价值5倍罚款1248×5倍=6240元。

40

*旺

非法开垦林地

2026/1/19

2026/6/25

林万生 詹声洪

 2025年12月20日始雇请钩机到连城县莲峰镇赤岭山场挖山整平拟建鱼塘和搭建平台,非法开垦林地面积4031平方米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588平方米。处: 1、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位于连城县莲峰镇赤岭山场挖山整平建鱼塘所占用588平方米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计人民币25617元(即4031平方米×1.5元/平方米×2倍=12093元,588平方米×11.5元/平方米×2倍=13524元)。

54

*生

无植物检疫证运输木材

2026/1/27

2026/2/10

林万生 詹声洪

2025年8月雇请农用车无《植物检疫证书》运输松木矿柱卖出79.4立方米。处1、责令改正。2、处1000元的罚款。

55

*灯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6/3/10

2026/4/28

林万生 陈荣兰

2025年7月,在连城县莲峰镇赤岭村生命公园旁修建停车场及便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976平方米。处1、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位于莲峰镇赤岭村"黄竹坑"山场生命公因旁修建停车场及便道所占用1976平方米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倍罚款,合计人民币5928元。(1976平方米x1.5元/平方米x2=5928元)

76

*全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6/4/8

2026/4/28

林万生 陈荣兰

2025年12月始雇请钩机到连城县文亨镇南阳村"白岭"山场用小石子堆填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829.7平方米。处 1、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位于连城县文亨镇南阳村"白岭"山场用小石子堆填林地所占用829.7平方米林 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即每平方米11.5元的罚款,合计人民币9541.55元。(829.7平方米x11.5元/平方米=9541.55元)

100

*奇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026/4/29

2026/6/24

林万生 詹声洪

2019年6月始在连城县莲峰镇新兴村黄竹坑山场002林班05大班010小班范围内搭鸭棚和建池塘,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1162平方米。处:1、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位于连城县莲峰镇新兴村黄竹坑山场搭鸭棚和建池塘占用1162平方米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处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即每平方米11.5元的罚款,合计人民币13363元(1162平方米×11.5元/平方米=133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