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连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中共连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连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连委编〔2021〕45号)等规定,按照《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管理的通知》(岩委编办〔2023〕44号)工作要求,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连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责调整实际,经研究,现依法明确连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权责事项共40项,其中,行政监督检查2项,公共服务2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其他权责事项33项。
各权责清单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规范用权,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和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权责清单内容。对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应同步编制简明易懂的服务指南和运行流程,方便公众查询使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化、阳光化。同时,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和“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及时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
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要强化权责清单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建立健全全过程、标准化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明确监督问责的主体、流程和措施,强化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将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附件:连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权责事项清单
连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