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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编制单位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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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祥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加工项目 |
龙岩市连城县罗坊乡下罗村岩门自然村福建锦诚建材有限公司旁 |
连城县罗坊华祥生物燃料加工厂 |
龙岩市新四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一条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生产线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成后年产300t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 |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原料在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防雨、遮挡等抑尘措施,生产车间需密闭;强化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减少生产装置“跑、冒、滴、漏”和废气无组织排放。破碎产生粉尘经带重力预沉降区布袋除尘器收集后通过车间沉降,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减轻各类生产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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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6年9月23日-2026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7-3322626
通讯地址:连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66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