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
1.反映连城人民抗击疫情的档案资料,特别是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各行各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照片、视频、工作日记、信函(家书)、证书、媒体宣传材料和实物等。
2.反映连城全力支援湖北、云南、莆田、厦门等地抗击疫情的档案资料,包括抗击疫情一线医护人员的个人照片、请战书、抗疫日记、信函(家书)、证书,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的照片、视频、媒体宣传材料和防护用品等实物。
3.反映各乡镇、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档案资料,包括开展抗疫工作文字材料、登记表、小区出入证、照片、音视频、媒体宣传材料和实物等。
4.反映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助力抗击疫情的档案资料,包括信函、捐赠签名、捐赠证书、照片、视频和媒体宣传材料等。
5.反映连城县解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科普资料,包括手册、标语、挂图、宣传片、视频等。
6.反映连城县传统媒体、新媒体(含自媒体)等在采访、直播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片、视频、录音等纪实性资料、宣传报道材料以及网页信息等。
7.反映连城人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文艺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影视作品、短视频、歌曲、书法、绘画、篆刻等。
8.反映新冠肺炎患者在接受连城医护人员医治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如日记、病历材料、照片、音视频等。
9.连城县荣获全国、省、市、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照片、音视频、证书、简历、事迹材料等。
10.其它能够反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具有保存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数据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形式
1.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本馆将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对于特别珍贵档案资料的捐赠者将予以适当奖励。
2.本馆接受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的利用提出意见。
3.本馆可根据捐赠者需要,对捐赠的档案资料进行复制,并制作光盘予以赠送。
三、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
2.照片应为未经电脑软件(如Photoshop等)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事件名称等。
3.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4.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四、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捐赠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到连城县档案馆邮箱,也可将档案资料邮寄或送交至连城县档案馆。请捐赠者务必在电子邮箱中或邮件中写清捐赠者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通讯地址等,便于联系颁发捐赠证书等事宜。
联系部门:连城县档案馆
联 系 人:罗京京、吴聪联
联系电话:0597-3092332
传 真:0597-3092332
邮 箱:lcdaj194@163.com
联系地址:连城县莲峰镇江林大道112号
邮政编码:366200
连城县档案馆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