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连城锂电池产业园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三号厂区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来源: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1-12 15:27
  连城锂电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号厂区设计方案2021年9月通过审查,为完善我县现代医药产业建设,建设单位连城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经核查,该项目优化调整后的方案相关经济技术指标符合原地块规划条件要求,我局拟同意《连城锂电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号厂区设计方案》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现将连城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报送的连城锂电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号厂区设计方案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及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地点:1、项目所在地。2、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3、连城县政府网http//wwwfjlylcgovcn/)。公示时间:2023 111日至2023120,公示期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股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28号,邮编:366200,联系电话:05973320383,电子邮箱:lcxgcghg@163com)。

  附件:连城锂电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号厂区设计方案》调整内容。                       

  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3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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