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我局统计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2025年工作要点,认真传达贯彻全省、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着力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现将我局今年以来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举措和成效工作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扎实抓好新修改统计法学习贯彻,构建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统计机构牵头、部门分工负责、各级上下联动、调查对象依法参与的大统计格局,构建良好统计生态。
2025年4月14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听取2025年统计重点工作。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做好普查调查,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坚定推动统计法治建设,自觉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全面提升统计数据服务效能。今年以来,县委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次,县委常委会组织学习《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精神1次。
2、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充分认识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自觉性、坚定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14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警示教育会、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等,深入剖析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典型案例以及本地区近年来发生的统计造假典型案例的性质、根源、后果、教训,从政治立场、思想认识、纪律作风、制度机制、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深刻反思,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统筹谋划、督促落实的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统筹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解决统计执法、普法宣传等方面的问题,带头学法用法,带头参加法治学习活动,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等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学统计法律法规,做好督促落实,将法治建设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和股室,及时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统计法治保障,不断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确保各项统计法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统计法治业务培训,持续抓好新修改统计法学习贯彻。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作为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严格落实上级统计局部署安排,结合实际制订学习宣传贯彻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认真抓好各类重点群体的学习宣传,着力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统计干部深入学、社会公众广泛学,解读新修改统计法相关内容。今年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12场次,培训班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新修改统计法,开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并进行统计违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培训570余人次。持续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推动将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县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2025年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庆如在县委党校春季主体班上进行统计法律法规授课,推动关键少数增强防止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精心组织宣传活动,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扎实做好年度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思想自觉。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和“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如9月份在四角井文化公园设置宣传拱门、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台,并利用趣味大转盘开展统计知识有奖竞猜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750余份,发放雨伞、纸巾、购物袋等宣传品500余份。今年以来开展法律宣传3场次,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福建省统计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的线下集中宣传,“零距离”为社会公众普及统计知识。充分利用业务培训、实地核查、调研企业及统计执法检查等方式,区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扩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提升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
(五)规范行政行为,提升统计执法规范化水平
1、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按照《连城县统计局关于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促进政府统计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二是进一步严格规范涉企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控制入企执法检查频次,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引导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统计违法行为。三是安排执法骨干积极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培训班,提升我局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全面梳理调整县统计局权责清单,逐一厘清权责事项、设定依据、责任单位、形式层级等内容,实行动态管理。五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为更好地开展统计法治工作,我局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咨询、培训和统计违法案件的评审工作,不断增强统计系统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增强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
2、全面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认真按照《连城县司法局关于印发连城县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司〔2025〕15号)的部署及自查自纠要求,我局围绕统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要求,从强化工作部署、严格对标对表、巩固工作实效上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全面自查统计领域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方面,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执法不作为等方面,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等方面,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粗暴执法等违反工作纪律等方面。均不存在以上方面问题。
(三)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持续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
我县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统计活动;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内容、统计原则、统计频率进行统计调查。严格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进行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数据发布。严格按照地方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工作。
按照上级部署,统筹推进防治统计造假《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与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县统计系统聚焦源头数据质量问题,各专业严格按照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及市统计局下发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各专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聚焦源头数据质量问题,结合专项数据核查工作,采取召开专题布置会、平台核查、实地走访、电话询问、乡(镇)反馈、企业自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全面展开自查自纠。聚焦工业、投资、商贸、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严格数据质量核查。全年核查企业项目131家(个),其中工业统计核查18家,能源核查11家,贸易统计核查22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核查32家,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企业核查企业数8家,劳动工资统计核查20家,房地及建筑业统计核查3家,名录库统计核查17家。
(四)持续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根据《福建省统计执法监督局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闽统执监局函〔2025〕6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发函要求县委、县政府及相部门按照清理纠正要求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
(五)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全年聚焦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以及本局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方案,结合专项数据核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全年核查企业项目131家,走访住户调查样本380人次。配合市级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次,自主开展1次,查处统计违法行为1起,切实筑牢防治统计造假思想和行动防线。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局领导赴县委党校授课1次,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配合县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征求意见审核86人次,以严格监督夯实统计工作根基。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全民统计法治观念不强,统计普法工作力度仍需加强。主要原因是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还不够深入,今后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更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统计普法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对统计指标的理解与认识,营造全县上下支持统计,配合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统计执法人员不足。没有专职统计执法人员,统计执法人员兼职其他专业工作,日常工作繁忙,开展执法检查有一定难度。统计局人员受编制和人员身份影响,符合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不多,取得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少,执法力量仍需加强。
三是基层统计队伍变化大且不稳定,不利于统计工作的开展。企业整改长效性不足,少数企业存在“整改后反弹”情况,如个别小微企业因统计人员流动性大,新入职人员对填报要求不熟悉,导致同类问题再次出现,需强化后续跟踪指导。
三、2026年统计法治重点工作安排
2026年,县统计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上级统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抓好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扎实推进我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为奋力推进连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服务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
1. 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今后要进一步突出学习重点,深化法治教育。在全县广泛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实施方案》《福建省统计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持续推动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各部门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福建省统计条例》《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等统计法律法规。
2. 强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统计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进一步提高统计法治素养,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持续抓好新修改统计法贯彻执行。认真对照新修改统计法的新要求、新规定,切实抓好贯彻执行工作。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统筹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和统计法治基础建设,规范企业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凭证,指导部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加强各专业在线审核和现场核查,推进企业电子台账等基础工作,合力筑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三)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加大统计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违法举报线索核查、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全力推进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积极配合上级执法检查,落实上级安排的工作。依法对统计违纪违法单位作出行政处罚,严格认定并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进一步密切日常沟通衔接,更加有效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能。
(四)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扎实抓好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开展统计法宣传“六进”活动,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利用条幅、专栏,短信、微信、广播电视,融媒体等形式多样的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与《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实施方案》以及其他统计法律法规贯通起来学习贯彻,一并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内容,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统计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持续加强基层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学习
进一步深入开展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和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方法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培养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业务水平、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对本行政区域内全部统计调查对象,尤其是对新入统“四上”企业统计员、样本轮换后新抽中调查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培训。
连城县统计局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