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优惠办法(修订)的通知》的解读
连城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2日印发了《连城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一园两区”鼓励投资工业项目优惠办法(修订)的通知)》(连政规〔2022〕3号),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出以下说明: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创新完善工作机制,营造更加宽松、积极、务实、高效的投资促进氛围,释放招商引资动能,创新激发有效投资活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制定该办法。
参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龙政综〔2019〕8号)
二、制定过程
该文件由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牵头起草,县发改局、工信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连城工业园区管委会、朋口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庙前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工贸公司等部门共同参与制定。经县投资促进中心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初审通过后报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该文件先后通过过县政府专题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的审议,并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该文件共十二章三十条,主要阐明了对于在我县“一园两区”投资新办的非资源型生产企业的优惠办法,涉及企业发展贡献奖励,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物流、搬迁补助,费用减免,用水、用工及职工子女就学,引进人才,光电、新材料、新能源、新型建材等新兴产业政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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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连城县人民政府 承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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