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野外用火禁火令的通知
时间:2025-11-27 09:42

  (2025年第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林业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民宗局、文体旅游局、气象局,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

  根据《龙岩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10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龙森防指〔2025〕15号)要求和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我县天气晴到多云,空气湿度低,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经会商研判,决定发布2025年第13号野外用火禁火令(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日)。请各乡(镇)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切实按照《连城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的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科学安排巡查、管控。遇有火情,组织重兵扑救,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决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的铁底线,确保我县森林防灭火形势安全稳定。请县气象局于禁火令期间每日16时向县森防办通报次日森林火险情况;各乡(镇)于禁火令期间每日17时前向县森防办汇报当日巡查、火情等情况。电话:3121985,传真:8920746。

  附件: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连城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5年11月26日          

  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在启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应加强以下措施:

  1. 县政府或县森防指迅速将禁火令发布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县融媒体中心,并在网站发布。

  2. 各乡(镇)、林场等张贴禁火令到村组、农贸市场、寺庙、重点路口等的醒目位置,安排护林网格员、乡村干部等分片巡查,制止违章用火。

  3. 县森防办适时派出督导组检查各地高速公(铁)路、国省县乡道两边、林区施工企业和电力走廊等野外火源管控情况。县林业、农业农村、民政、民宗、文体旅游、上杭森林消防大队、国网供电公司等主要成员单位迅速部署督促各自行业领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火巡查等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县领导下沉到包片乡(镇)督查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各乡(镇)领导下沉到包片村督查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4. 暂停办理野外生产性用火行为。

  5. 县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森林火险天气及趋势的研判,每天下午4:00电话向县森防指(电话:0597-3121985,传真:0597-8920746)通报次日森林火险天气情况。

  6. 林业部门负责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高山瞭望台等设施设备全部进入工作状态。

  7. 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县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集中待命状态,视情靠前驻防,确保出勤率达到90%以上。乡村干部、护林网格员(统一配戴标志)开展防火宣传、巡查和做好火情早期处置(主要任务是发现火情实施火情早期扑救、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实行报扑同步,配合公安机关协助开展森林火灾调查)相关工作。

  8. 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对禁火令期间违章用火者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