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红霞”防御及 应急救助准备工作提醒函
时间:2026-08-03 17:3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减救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第12号台风“红霞”今日14时其中心距离广东省汕尾市东偏南方向约830公里,预计受台风影响,26日~27日,我县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25日夜里起风力开始加大,阵风6~8级,局部高海拔山区9~10级。25日~26日正值周末,为扎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台风期间有关应急救助准备工作提醒如下:

  一、全面开展避灾安置场所排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自然灾害避灾安置点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用电安全等隐患,确保场所安全无虞。同时,要督促各避灾点权属单位配齐配足基本生活物资及应急设备,落实专人管理,确保一旦发生险情,避灾点能够第一时间启用并妥善安置群众。

  二、强化重点区域风险研判与人员转移。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要立足职能,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低洼易涝区、临水临崖等重点部位的风险动态评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研判存在较高风险的区域,要督促指导属地乡(镇)坚决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提前转移避险,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县应急管理局要统筹协调,指导基层做好转移群众的集中安置、生活保障和情绪安抚等救助工作,严防人员擅自回流。

  三、做好救灾物资储备与前置调运。县应急管理局、发改局要立即对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进行全面盘点,及时补充缺口物资,确保储备充足、状态良好。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路径及影响预报,根据风雨影响程度,提前将帐篷、折叠床等关键物资前置调拨至重点乡(镇)和高风险村(社区),打通物资配送“最后一公里”,保障应急状态下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四、严格落实灾情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规范灾情信息收集、核实与上报流程,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台风影响期间,各乡(镇)、村(居)必须落实灾害信息员值班值守制度,每个乡(镇)、村(居)至少安排1名专职灾害信息员在岗在位,负责灾情信息的实时统计与动态报送,确保灾情数据准确、渠道畅通,为科学决策提供坚实支撑。

  请各乡(镇)及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信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县电力公司、县移动、电信、联通、广电运营商等部门,从7月25日起至台风影响结束,每日16时前向县防减救灾办报送一次救灾工作有关情况(情况统计表已发微信工作群)。

  

  连城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