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2023年支持工业企业成长上规奖励措施的通知
来源:连城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06-09 16:4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连城县2023年支持工业企业成长上规奖励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连城县2023年支持工业企业成长上规奖励措施

  为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发扬“冲冲冲”工作作风,坚持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抓项目,推动新建工业项目尽快投产,助力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长壮大,实现在产业发展上迈出更大步伐,特制定本奖励措施。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一)快报奖励。对上半年统计快报新增的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每家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下半年统计快报新增的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每家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年报奖励。对统计年报新增的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每家再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

  二、申报材料

  (一)奖励资金申请报告;

  (二)企业及法人代表未列入失信名单承诺书;

  以上申报材料经企业盖章后,提供一式2份至县工信科技局。

  三、申报流程

  企业达标次年,由县工信科技局组织达标企业申报,并会同县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公示后10日内,由县财政局兑现奖励资金至相关企业。

  四、执行期限

  本通知执行期限暂定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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