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连城县2023年支持工业企业成长上规奖励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连城县2023年支持工业企业成长上规奖励措施
为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发扬“冲冲冲”工作作风,坚持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抓项目,推动新建工业项目尽快投产,助力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长壮大,实现在产业发展上迈出更大步伐,特制定本奖励措施。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一)快报奖励。对上半年统计快报新增的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每家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下半年统计快报新增的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每家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年报奖励。对统计年报新增的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每家再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
二、申报材料
(一)奖励资金申请报告;
(二)企业及法人代表未列入失信名单承诺书;
以上申报材料经企业盖章后,提供一式2份至县工信科技局。
三、申报流程
企业达标次年,由县工信科技局组织达标企业申报,并会同县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公示后10日内,由县财政局兑现奖励资金至相关企业。
四、执行期限
本通知执行期限暂定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 文字解读: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2023年支持工业企业成长上规奖励措施的通知 [2023-06-09]
- 图片解读: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2023年支持工业企业成长上规奖励措施的通知 [2023-05-24]
- 音频解读: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2023年支持工业企业成长上规奖励措施的通知 [2023-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