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单位:
户用自然人光伏发电是国家提倡的新兴绿色能源项目,也是当前群众增收的有益途径。为加强房屋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保证加装光伏发电设施后本体及房屋结构安全,结合我县户用自然人房屋和设施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施工安装技术指导要点。
一、户用自然人应委托具有电力和房建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光伏发电设施、架体及不影响属地建筑立面,屋面风貌管控及房屋立面色彩,风格与光伏板色彩能与客家建筑元素相符的要求和使用年限进行设计,架体构件连接处和各构造节点应出具详图,设计图纸签字公章齐全,确保架体固定建筑物满足整体稳定性和正常使用年限的要求。
二、户用自然人对房屋屋顶增设光伏发电设施、架体的安装须聘请具有房建资质企业进行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三、施工单位须按符合要求的图纸编制可操作施工方案,并按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公司应加强管理控制,配备相应的安全操作设施,认真核查使用材料,确保安装质量,确保安装安全。保证立柱、梁等构件的位置正确,安装牢固,不得随意更改图纸。施工完结后应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法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质量合格文件上签字盖章齐全。
四、架体采用人字坡,立杆起坡高度不超50cm、光伏发电集成板搭设后总高度不超220cm且不超过属地高度管控要求。且符合属地政府外风貌管控标准,符合风貌统一美观要求,架体不得飘出屋檐或女儿墙。
五、立柱与原建筑物的连接施工中,应做好柱脚螺栓及各节点安装的隐蔽验收记录,禁止使用膨胀型锚栓,应采用定型化学锚栓固定,固定点应在建筑物墙体圈梁上,或框架梁上,或框架柱上,禁止在板上安装锚栓固定,禁止将锚栓植在混凝土表面保护层或装饰抹灰层。
六、现场架体焊接必须围焊满焊,满足设计要求的焊缝尺寸,保证焊缝质量,不得虚焊假焊,焊后除渣打磨平整,涂防锈漆。
七、工程完工后,属地乡(镇)应组织户用自然人(代理单位)、村(居)委、规划部门、城管局(执法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供电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后期定期检查维护。
以上技术指导要点参照建筑工程和城乡风貌管控要求规范制定,如与光伏行业施工规范不符合的,以行业施工规范为准。
本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二年。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