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粮食生产潜力,根据我乡具体实际,制定了《塘前乡2023年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连城县塘前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塘前乡2023年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2023年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治理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有效遏制我乡耕地撂荒和“非粮化”,充分挖掘保供潜力保障粮食安全,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完整、准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摸清耕地撂荒和“非粮化”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二、工作计划
(一)对清底数。由各挂村领导牵头,组织村两委和包村工作队根据县级部门下发的撂荒图斑任务总数852亩,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清底数并建立耕地撂荒详细台账(附件2:塘前乡撂荒地基本情况和统筹利用信息摸底情况表),并于4月5日前完成进村入户宣传发动和将撂荒耕地台账上报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邓合能处。
(二)分类整治。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治理、逐块销号”的原则,对存在撂荒和“非粮化”的于4月7日前入户发放《整治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通知书》(附件3),4月底前完成集镇、村沿线主干道两侧及行政村周边约80亩撂荒地整治工作,5月底前完成行政村自然村农户居住周边约530亩撂荒地整治工作,6月底前完成偏远地区约242亩撂荒地整治工作,原则上各村要在6月30日前要全面完成复垦种植。
(三)合理种植。撂荒地要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水稻、大豆、玉米、甘薯等重要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四)每日报告。各村针对底数台账,结合整治原则逐块明确整治时间,有序推进耕地撂荒整治工作,并每日17点前将当天工作进展情况报乡工作专班组(吴晓燕负责水源、迪坑、张地三个村;罗丹负责塘前、上琴、罗地三个村;李斌负责汇总全乡相关数据)。
(五)督促指导。由挂村领导具体抓,包村工作队、村主干走村入户的方式督促指导农户做好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整治。乡督导组将结合各村上报情况开展集中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乡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和工作队要及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六)巩固提升。9月底,各村结合秋冬种工作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流程,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治工作。11月底,各村梳理总结全年整治落实情况,并上报乡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模式。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发挥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2023年完成扶持、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1家以上。
(二)不断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或集中流转给村委会,由村复垦整理后实现耕地集中连片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效益。2023年完成扶持、培育流转种植大户2户以上。
(三)不断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契机,将符合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加强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2023年争取实施高标准农田提升项目1200亩。
(四)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实施。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突出农户种植主体作用,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
(五)推动强农惠粮政策落实落地。对山垅田新复垦种粮且相对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实际种植户,给予每亩400元一次性补助;在规模种粮、机械化服务、大户水稻保险(叠加险)、稻田综合种养发展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对弃耕地撂荒连续2年以上且在合理期限内拒不复耕或流转的,取消当年该地块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乡长为双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挂村领导为副组长、涉及部门负责人、各包村工作队长、各村书记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4名干部组成工作专班,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分工。
1.党政主要领导: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主官靠前指挥督促整治工作,乡党委书记负责水源、迪坑、张地三个村;乡长负责塘前、上琴、罗地三个村。
2.工作专班:分管领导负责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指导各村开展整治工作;4名专班干部负责建立整治动态监测机制,并做好材料收集、报送、总结等工作。
3.乡财政所:负责统筹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整治相关工作经费保障。
4.乡自然资源所:负责提供“三调”数据和耕地未耕种图斑数据;指导各村做好占耕卫片执法图斑复垦耕地质量达到复垦技术标准;指导各村查处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等行为。
5.乡林业站:负责落实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等要求,禁止占用耕地进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指导督促各村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逐步退出耕地,恢复粮食生产。
6.挂村领导:主动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遵循属地原则,落实所挂村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整治责任,负责牵头组织包村工作队、村干部积极主动推进整治工作。
7.各村书记:主动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遵循属地原则,制定本村整治工作进度时间表,组织村民代表、党员、村民小组长等开展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整治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
8.乡宣传办:充分利用乡村智慧广播、横幅、宣传栏、电子显示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遏制耕地撂荒典型案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农户种植主体主动性。同时,及时报道整治工作中相关进展情况,进一步提升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巩固群众思想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
9.专项督查:乡人大主席、乡纪委组成的督导小组,负责对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进度慢行为进行通报。
(三)强化约束措施。包村工作队要同村两委干部、村民组长一起切实做好撂荒耕地整治工作,把耕地撂荒与评优评先挂钩,将耕地撂荒与乡村治理相结合,推广扣除撂荒农户乡村治理“积分”、取消参评文明户或五好家庭资格、纳入信用体系等做法,遏制耕地撂荒和“非粮化”。
(四)强化技术指导。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要对撂荒地集中区域,组织乡村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让农民会种田、种好田。对发展农业生产特别是特色种养技能较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全程式服务。
(五)强化跟踪问效。乡村建立动态管理专人负责制度,推动整治责任落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兜底作用,及时组织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依法收回长期撂荒耕地的承包权或经营权。对在整治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表扬,对整治工作开展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塘前乡撂荒耕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塘前乡撂荒地基本情况和统筹利用信息摸底情况表
附件3:整治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通知书
附件4:塘前乡2020年高标准农田(千亿斤粮食)建设项目耕种责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