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3年本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本局各股室、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已废止2件,拟修改1件,保留的规范性文件1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凡列入废止(或失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均不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依据。各有关部门股室要严格对照本次清理结果,对涉及本部门股室被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执行。
附件: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