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连城县推动2024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连城县推动2024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定不移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主要工作目标
力争全县一季度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年预期目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以实际工作成绩检验主题教育成效。其中,全县生产总值增长5.5%以上,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5%,建筑业总产值增长18%,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财政总收入增长6.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7.5%。新增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家以上,规上服务业企业3家以上,限上商贸企业8家以上,培育或引进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业2家以上。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动重点产业提质增效
1. 稳住工业大盘。加强工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用电量、生产经营情况等监测协调,重点推动赛特、冠睿等企业达产增效。对2024年一季度应税开票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且申报规模工业企业经县统计部门初审通过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2024年一季度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4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5%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1‰给予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且纳入2023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1.2‰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不含2023年一季度产值为0企业)
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财政局
2. 发展壮大建筑业。落实《连城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支持建筑企业增资晋级、引进落地,支持企业联合协作、增产增效,确保建筑业平稳增长。鼓励工程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加大节后开复工用材、用工、用资保障,促进工程尽早全面复工。积极兑现2023年度扶持政策奖励。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 抓好农业生产。全面落实冬种春收粮食目标,落实春季粮食生产1.4万亩,油菜生产0.2万亩的生产;抓好春耕备耕工作,落实春种粮食种植面积6.7万亩,油料作物种植0.97万亩生产;落实春季蔬菜种植3.4万亩生产,保障城镇居民“菜篮子”有效供应。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增长
1.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打好重点项目攻坚战役,落实“专班制、晒单制、竞赛制、奖惩制”“四制推进法”及“五办联动”工作机制,深化重点项目攻坚竞赛、争取项目资金竞赛、“六比一看”竞赛,重点推动星成玉岭硅业三期、佳辉5万吨固体硅酸钠(纯碱法)及2万吨二氧化硅消光剂生产线等项目建设,力争一季度新开工项目21个以上、竣工项目17个以上,省市县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2.5亿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项目责任单位
2. 强化招商引资。重点跟踪服务好新型建材加工生产和电子加速器辐照应用等外资项目,促进新引进外资项目早到资、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扩产。扎实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产业园招商,坚持“一把手”招商,用好驻外“小分队”,深化“莲商回归”工程,开展“一月一签约”活动,力争一季度新签约项目20个以上。
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
(三)提振和扩大消费市场
1. 开展促消费活动。进一步加大“万商云聚惠龙岩”等促消费品牌打造力度,联合企业让利促销,激发居民节庆消费。采取“市县联动、政企协同、多方参与、跨界融合”方式,鼓励商超、餐饮及家电家居加强线下促销力度。发动组织电商直播企业开展年货节促销活动。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2. 稳定房地产市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给予购房契税奖励,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年终、春节促销活动;持续实行居民换购住房返还所得税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积极妥善化解房地产风险,严格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 扩展壮大文旅消费。持续兑现《连城县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奖励办法》(2022—2025年)等奖励政策文件,落实《连城县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方案》(2023—2028年),加快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持续唱响“冠豸山水 价值连城”品牌,做好丹霞温泉游营销推广工作,抓好线上、线下宣传营销,掀起春季文旅消费热潮。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1. 加大小微贷款支持。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推动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从加强信贷资金保障、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等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和财政贴息撬动作用,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不足问题。创新推出符合连城县情的金融特色产品“工程贷”,满足工程项目资金需求,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民银行连城支行
2. 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开展“春风行动”线下和线上招聘会,鼓励企业(项目)不停产(停工)。结合“百名干部挂百企”活动,对企业开展春节期间“送温度”“送政策”慰问活动。对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员工给予适当补助。
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连城工业园区管委会
3. 强化企业用电保障。支持企业春节期间抢抓生产进度,对 2024年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日均用电量高于2023年一季度日均用电量的,按照超出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的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20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财政局,国网供电公司连城分公司
4. 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严格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必要时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加强“两节”期间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实行一日一报制度。引导企业及时组织货源供应市场,尤其是增加米、面、粮、油、肉、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投放量,确保节日期间商品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商务局
5. 保障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矿山、危化品、工贸、道路交通、消防、燃气、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工信科技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消防救援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工作的重要性,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落实落细工作责任,抓紧研究制定各行业领域的配套政策措施,构建“开门红”“开门稳”1+N政策体系,确保全县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加强经济监测协调。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经济运行定期分析研判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行业监测预警,及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困难问题,上下联动、以月保季,力争更多经济指标实现争先进位,奋力推进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工作。
(三)加大政策兑现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惠企政策宣传指导、落实兑现,加强政策评估优化和研究储备,确保政策精准推送、及时落地见效。深化“百名干部挂百企”等帮扶机制,扎实开展春节期间企业走访服务、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用地、用林、用工、用电、资金等困难需求,组织开展产销对接、产融对接活动,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以上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稳住工业大盘、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及强化企业用电保障三项补助资金,从2024年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闽财企指〔2023〕22号)中支出。
附件:连城县一季度开竣工重大项目清单
- 文字解读: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推动2024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4-02-05]
- 图片解读:连城县推动2024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 [2024-02-09]
- 音频解读: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推动2024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4-02-09]
- 视频解读: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推动2024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4-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