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0日21时40分许,武平县岩前镇一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发生火灾,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初步原因为:零售店违规将烟花爆竹存放在二楼(系简易搭盖),二楼电气线路老化短路产生电火花造成存放的烟花爆竹被引燃。为进一步吸取教训,抓好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吸取教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属地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深刻吸取火灾教训,聚焦民间信仰、民俗活动等重点时刻和文旅文创聚集区等重点地段,聚焦超量储存、异地储存和异地经营等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和恶性事件发生。
二、多措并举,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一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利用巡查暗访、基层网格员等有效手段开展“地毯式”排查,紧盯事故隐患整治和安全风险管控,线上线下协同监管,严肃查处“上宅下店”“前店后宅”、经营超标、超量、超范围违禁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结合我县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严格开展安全许可条件复核,坚决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三、广泛动员,持续推进隐患举报奖励机制见效。龙岩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指导意见》(安委〔2024〕7号)要求,制定了《烟花爆竹行业领域有奖举报明白纸》。各乡(镇)要持续加强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隐患举报的宣传和动员工作,确保公众知晓举报途径,提升举报意愿,对公众举报的事项要及时核查处理,并依照奖励办法给予相应奖励,构建全民参与治理的新格局。
请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请各乡(镇)于2025年6月27日前报送落实情况。
连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