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泉镇人民政府预算说明
时间:2016-05-13 11:14

 

 2016新泉镇人民政府预算说明

 

2016年政府预算经第十七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新泉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行政机关

全额拨款

38

26

行政机关工勤

全额拨款

3

2

事业机关

全额拨款

35

28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新泉镇人民政府主要任务是:要全面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按照“量力而行、积极而为、保障基本、规范透明、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发挥财税职能作用,全面完成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努力挖掘税源,确保完成收入任务

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财政收入结构的分析研究,密切关注财税改革动态,及时掌握和应对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对收入的影响,牢牢掌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确保税源不流失。强化财税部门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及时掌握财税动态,落实措施,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确保经济发展的成果充分反映到财税增长上来。

()突出民生建设,努力增进民生福祉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工作导向,将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的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对政策性规定的刚性支出和民生保障支出,根据年度预算计划,按照进度,合理调度资金,确保各项民生保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多渠道筹措资金做好环卫工程建设,打造干净、宜居的新泉;积极筹措资金保护、开发好红色这一品牌,推进我镇文化事业的发展,实施文化兴镇战略,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继续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做好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工作,积极争取资金,贯彻落实“科技兴农”的方针,积极筹措资金扶持农田水利建设、扶持高效农业项目开发、美丽乡村等重点项目建设,构筑一流的镇村环境,打造生态美丽宜居空间,切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继续全面贯彻和落实各项财政支农惠农政策。

()突出科学管理,重点加强预算执行力度

加强财政基础管理。以财政资金高效、规范使用为目标,统筹各方面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保障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社会稳定和机关运转需求。不断完善 “收支两条线”,加强动态监督管理。深化政府及各部门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增强财政支出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严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统一扎口,统一核算,统一监管,提高项目实施效果,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 新泉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为1050万元,其中:县财政体制补助及分成、转移支付收入590万元;预算外补助收入为460万元(争取上级部门补助46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50元,其中:人员支出38万元,公用支出480万元,项目支出532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05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万元。主要用于税务、法律服务费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水毁补助、救灾经费及敬老院入住等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垃圾清理、执法经费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小金山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支出。

(五)交通运输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及道路水毁修复工程等支出。

(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2万元,主要用于温泉建设、烹饪大赛经费、美食宣传等支出。

(七)其他支出43万元。主要是土地转让及老年科技协会活动经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持平。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