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连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方面的执法管理,对城市规划建设中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巡查、依法治止和拆除;负责市政、园林绿化、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执法管理;负责城市环境保护设计的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执法管理;负责饮食服务业和流动摊点的油烟以及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在人流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未经批准现场搅拌混凝土及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的执法管理;负责城市河道(内河),城市建设监察,城区流动个体商贩和城市公安交通管理涉及侵占城市道路的执法管理;负责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智慧城市建设,建立信息平台、信息采集、受理、立案派遣等;履行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其他行政处罚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连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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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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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 |
财政拨款 |
6人 |
178人(其中协管员17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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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事业) |
财政拨款 |
15人 |
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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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参公) |
财政拨款 |
12人 |
1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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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事业) |
财政拨款 |
11人 |
2人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连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任务是: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三大战役”活动,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为契机,真抓实干、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努力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新面貌,各项工作有序进行。1、依法管理队伍,推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准军事化管理,听党指挥、政治合格、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能打胜仗的执法队伍。2、开展“两违”综合治理,我局对确定的“两违”目标对象,及时跟进,加强工作指导,协调解决各类矛盾,按时间节点要求进行落实,并牵头对案件进行综合汇总分析,及时调整工作方案,确保拆违任务形成合力、强势推进。3、加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打造市容市貌品牌推进环卫作业标准化、精细化进程,县主要道路环卫保洁得到完善,对人行道、绿化带以及护栏等公共区域实行“三包”,我局全面负责道路清扫保洁任务。4、联动智慧城管建设,构建大城管格局,智慧城市管理服务指挥中心正进一步整合各相关部门的数字资源,采用端口对接、资源共享等方式,拓展建成涵盖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应急指挥、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违法建设防控、城市市政管理基础设施等各方面的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形成全城综合管理智慧“一张图”,打造“大城管”格局。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两违”整治为重点,逐步改善城市面貌
抓契机顺势而为。认真贯彻省市县“两违”专项整治活动精神,围绕“三大战役”活动,对“两违”打击做到“拆早、拆小、拆了”,做到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强整治推动征迁。将查处违章建设作为配合征地拆迁和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着力点,实行“三查”制度,切实做到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严查严管。
(二)以“三大战役”为推力,持续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1、关注民生,推动市场建设。
2、堵疏结合,长效治理。对摊点进行集中规范管理,并现场安排执法人员对经营户进行指导,真正把摊点疏导好、规范好、保洁好。
3、规范管理,推动县城停车有序化。完善工作制度,对新辟的停车位纳入城市管理综合体系。打造“零占道,零停车”示范路段。
(三)探索智慧城管新路子
依托县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建立大城管理念,建成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将城市管理内容具体化、数字化,实现由粗放管理到精确管理,打造城管“110”。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 连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收入预算为125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8.53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58.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85.3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92万元,公用支出51.76万元,项目支出101.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58.5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性支出160.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支出。
(二)补助性支出43.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编人员津贴补贴支出。
(三)社会保障性支出55.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编人员社会保障支出。
(四)日常公用支出51.7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用及市容、规划中队巡查办案等支出。
(五)其他在职人员支出845.70万元。主要用于协管员工资及五险一金及临时人员工资等,中队长补贴、执法人员及领导班子奖励及执法人员拆违奖励、中队长职务补贴支出。
(六)项目支出101.54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费支出(城市管理执法;文川河治理;智慧城市管理运行维护;临时停车场土地流转租金及保洁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调研、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6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6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4.28%,主要原因是:执行省市县相关公务用车要求,加强公务用车保养,降低执法公务用车使用成本。
连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6年部门决算
相关公开事项的补充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连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收入预算为1258.53万元,比2016年增加140.82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人员经费增加。部门支出预算为1258.53万元,比2016年增加140.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8.53万元,比2016年增加140.82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人员经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连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76万元,比2016年减少133.03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经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连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2017年连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2017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1-2:2017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1-3:2017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1-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6: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1-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1-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1-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 附件1 | |||
|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
| 单位:万元 | |||
| 收 入 | 支 出 | ||
| 收入项目类别 | 2017年预算 | 支出项目类别 | 2017年预算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258.53 | 一、基本支出 | 1,156.99 |
|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258.53 | 人员支出 | 1,085.31 |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19.92 | |
| 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 | 其中:离退休费 | ||
| 县级政府性基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 | 公用支出 | 51.76 | |
| 二、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其中:离退休公务费 | ||
| 县级基金预算拨款 | 二、项目支出 | 101.54 | |
| 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基金) | |||
| 三、财政专户拨款 | |||
| 四、单位其他收入 | |||
| 五、单位结余结转资金 | |||
| 六、财政代管资金拨款 | |||
| 收入总计 | 1,258.53 | 支出总计 | 1,258.53 |
| 附件2 | ||||||||||||||
| 收入预算表 | ||||||||||||||
| 单位:万元 |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财政代管资金拨款 | 财政专户拨款 | 单位结余结转资金 | 单位其他收入 | ||||||
| 小计 |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县级政府性基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 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 | 小计 | 县级基金预算拨款 | 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基金)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连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258.53 | 1,258.53 | 1,258.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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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9 |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 合计 | 70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 2、公务接待费 | 10 |
| 3、公务用车费 | 60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0 |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