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连城县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管理秩序责任;承担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市容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承担全县各类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各类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查有关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包括9个科室及5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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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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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建设局行政 |
全额拨款 |
9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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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建设局事业 |
全额拨款 |
49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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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建设局事业 |
经费自给 |
3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补齐民生基础设施短板、突破城乡建设板块为抓手,坚持把城乡建设作为发展的重要载体,统筹协调发展,科学规划引领,狠抓项目攻坚,提升内涵品味,建设宜居美丽家园。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规划编制,健全城乡规划体系。
立足“半边丹霞半边城”的城市特色,把城区作为景区重要组成部分进行规划建设,相互配合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做好“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修编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连城县火车站前广场控制性详细规划、西城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报批工作。完善专项规划,完成城市消防、通信、充电桩等专项规划的报批工作。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养老产业布点规划,大力推进文川河两岸综合开发专项规划,历史街区保护方案专家审查及报批工作。
(二)协调城乡发展,建设和谐美丽城镇。
坚持把项目带动作为发展的有力支撑,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宜居环境。县城方面:2018年计划完成新、改建城市道路11公里,绿道14公里,新增城区公共停车泊位260个,新、改造供水管网13公里,燃气管网17公里,雨水管网17公里,污水管网13公里。加快城市主次干道路网建设,春节前完成西环路及莲北大道主体工程建设,打通一批“瓶颈路”“断头路”。主干道综合改造项目争取春节前完成江林路和莲中南路沥青路面铺设,逐步开工建设步行街、北大路、东环路和政府路等路段的路面改造。做好九曲文川生态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发展规划编制等前期。推进文川河一期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和滨江公园建设,春节前基本完成一期工程示范段建设。继续实施区黑臭水体治理,建设黄九垄溪、水南溪汇流口河道拓宽工程及水南溪污水管网工程。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技改和二期扩容建设,春节前完成污泥技改,开工建设二期扩容工程,推进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力争18年8月完成建设投入运营。推进城区公共停车场项目一期工程公房拆迁工作,春节前完成第一期停车位工程建设。完善城市公园建设,完成县儿童乐园、梅花山公园前期准备工作;将莲北大道、江林大道、西环路的路灯纳入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完成城区董屋山、步行街等夜景工程。启动北部新城商贸物流园项目,加快筱菜园市场、西城新区批发市场及其他临时农贸市场建设。
村镇建设方面:一是分类培育特色城镇。全力打造培田草药特色小镇,推进朋口、新泉等新型城镇化重点镇建设,积极配合申报林坊甘薯小镇、朋口兰香小镇、新泉红汤风情小镇、姑田宣纸小镇、四堡雕版小镇等一批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小城镇。二是继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集中力量,打造文亨镇田头村、龙岗村、塘前乡塘前村、水源村、北团镇石丰村5个美丽乡村精品村和曲溪至白石村沿线、冠豸山后花园等2条美丽乡村精品景观带,以点带面推进全县美丽乡村建设。三是改善提升生态环境。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完成8座在建乡镇污水处理厂厂区主体及配套管网工程并投产运行,力争年底完成,林坊、北团等8座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家园清洁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开展村庄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乡镇生活垃圾简易处理设施治理,对哒砾白石岗垃圾堆放场、隔川垃圾堆放场存量垃圾及13处简易垃圾填埋场进行整治。
(三)实施民生工程,解决群众关注问题。加快我县在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规范公租房分配工作,审核发放租赁补贴,积极探索并出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以发放租赁补贴方式实行保障的政策。全面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及存量农村危房情况,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
(四)强化依法行政,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一是做好我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推进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工程的应用。二是抓好健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深化建筑业改革发展,贯彻落实《连城县扶持建筑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精神,促进建筑业持续发展壮大。三是推进永达翡翠城、乾景花园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去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商改住”,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落实监管责任,重抓安全常态管理。一是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和质量队伍“双提升”活动,多措并举提升工程质量,全面推进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深化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二是开展城市运营的安全隐患整治,扎实开展以城镇燃气管道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治攻坚行动,加强城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城市桥梁检测与养护维修管理、水源保护与水质检测,以及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等旅游场所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测、维修、养护和隐患排查,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巡查,加大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改力度;三是开展建设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排查整改力度,做好住建系统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六)推进效能建设。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开展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能。二是推进作风建设,强化保障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继续聚焦“五抓五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为打好“三大战役”、突破“四大板块”、建设“三个连城”作出新的贡献。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收入预算为3226.93万元,比上年减少382.1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6.93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54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226.93万元,比上年减少382.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3万元,公用支出8.38万元,项目支出27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86.93万元,比上年减少22.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比上年度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686.93万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473.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8.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用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3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四)其他项目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园林绿地养护工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540万元,比上年减少360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区建设项目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24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建设及拆迁补偿支出。
(二)2120807廉租住房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房维护支出。
(三)2121302城市环境卫生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保洁员工资补助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6.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73.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8万元,比2017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00万元。
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县属正科级行政单位,下设:8个股室:综合股(加挂法制股牌子)、规划股、建设股、建筑业股(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牌子)、房地产业股、住房保障管理股(加挂连城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行政审批股、计财股。下属事业单位11个。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建立长效保洁机制,提高农村的生活质量,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局督促做好全县农村环境整治。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局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抓好“五清楚”:一是扫清楚,一净遮百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把环境卫生扫清楚,建立长效保洁机制;二是拆清楚,把没有用的拆了,要拆除房前屋后的鸡圈、猪圈、牛羊圈以及简易搭盖、违章搭盖;三是摆清楚,把晾晒的地瓜稻谷、堆放的柴火等生活用品、生产工具摆放整齐,做到既美观又不影响生活;四是分清楚,包括两个方面,村庄生活污水要单独接入三格化粪池,尾水接入田间,不要用管道接到连片整治区;第二方面是垃圾的干湿分离,湿的垃圾单独动员每家每户,或者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堆于田间坑里,两到三个月可以厌氧发酵成不错的有机肥。干的部分,一是将塑料袋、泡沫等等不可降解的单独收集于容器中,二到三个月送一次到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置;二是可回收利用的也单独收集于容器中,二到三个月集中回收一次;剩下的垃圾就近堆放;五是粉清楚,就是要在保护历史建筑、特色建筑的前提下,引导村民装饰裸房,形成和谐统一的整体建筑风貌,粉的概念不仅限于建筑材料,还包括绿化,比如说爬山虎和桉树遮挡等手法,也可以在山墙上涂鸦(大白菜、动物等图像)。
三、项目绩效分析
连城县农村环境整治,对改善连城县农村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为连城县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设施保障,是利在当代,功荫子孙的战略举措。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围绕今年的总体目标,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的投入,确保农村生活水平提高。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