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连城县财政局本级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省(市、县、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连城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乡(镇)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基础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编年度全县财政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财政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省财政厅下放的专项转移支付具体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资金使用。
(四)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执行县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县级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控购方面的违法违规事项。
(五)负责研究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重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和再评价;组织、指导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和完善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对乡(镇)财政指导监督。
(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承担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参与税收政策的研究制定,结合本县实际提出税收政策建议;根据预算的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县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监督执行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和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全县政府外债,制定债务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订和执行会计委派制度,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及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全县财税专项检查工作,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五)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牵头起草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的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的测算、资金分配及监督资金使用;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连城县财政局包括15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7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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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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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财政局 |
财政全额拨款 |
16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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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财政核拨 |
25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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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
财政核拨 |
26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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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财政核拨 |
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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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城市建设发展基金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8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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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乡镇城镇建设投资开发中心 |
财政核拨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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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9 |
9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为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连城县财政局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扶持产业发展,努力拓宽财源
1.全力支持产业培育。一要突破工业短板。继续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突围突破工业”战略部署,全力支持产值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培育技改工作,努力拓展财源;积极兑现招商引资奖励优惠政策,继续支持“一园两区”建设投入,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力促允升复合管业、菲尔牡电池膜等大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培植潜在财源。二要提升农业实力。认真对接省、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重点实施好农产品场地初加工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项目,支持打造“中国客家硒都”地域品牌,大力扶持地瓜干、连城兰花、连城白鸭、冠豸山铁皮石斛等特色农产品做大做强。三要打响旅游品牌。加大旅游投入,完善景区道路、停车场、换乘中心等旅游配套设施,加快推进“两核一环一带一走廊”建设。积极争取上级产业奖补资金,扶持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游、客家民俗游等旅游新业态开发,支持旅游市场营销、冠豸山机场航线培育,不断拓展丰富旅游市场。
2.全力抓好税收征管。一要服务帮扶企业。加强重点企业分析研判,强化对企业的政策帮扶。继续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兑现各项扶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落实扶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更多的现代服务业、建筑业等总部企业的入驻。二要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经济运行趋势和税收结构、潜力的研判分析,强化收入预期管理。落实目标分解和征收部门主体责任,细化征管措施,依法严格征管,努力实现税收收入均衡入库。强化税收工作部门联动机制,盯紧重点税源,加强重点纳税行业、企业的跟踪服务,及时掌握税收和税源变化情况。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入库。
3.全力挖掘财源潜力。一要加大土地出让。全力盘活土地资源,支持征地拆迁工作,有针对性地策划推出成熟地块,挖掘土地效益。二要研究对接政策。密切关注国家重大税制及财政体制改革,重点关注《福建省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最新精神,精准对接上级各项财税体制改革举措,着力研究对接好老区苏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长连武”扶贫开发试验区、生态文明示范区等政策,努力争取更多的政策红利。三要积极向上争取。紧紧围绕政府工作目标和重点项目建设需要,支持调动县直各部门和乡镇重大项目策划、申报的积极性,积极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新增政府债券、土地发行债券和置换债券。
(二)加快补齐短板,保障重点支出
1.保障重点项目。根据县委“三大战役、四大板块”的决策部署,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优先保障莲北大道、文川河沿河景观整治、园区基础设施配套等重点建设项目支出和精准扶贫、环境整治、补齐民生短板等领域投入,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2.统筹民生投入。优先保证2018年12项惠民工程项目资金。全力推进教育“补短板”和基础教育十条措施的贯彻落实,完成6个教育补短板项目工程包项目建设,兑现落实提高教师待遇资金及中高考奖金,提振教师队伍精气神。兑现落实教育脱贫扶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改造提升工程,加快福地水库、妇幼院整体搬迁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工作。积极落实“以奖代补”和“春潮行动”等产业扶贫政策,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持续加大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方面投入,全力维护和谐稳定。
3.完善城乡设施。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继续加大城市绿道、公共停车泊位、燃气管网、公厕等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全面完成莲北、城区白改黑等道路工程。支持培田草药特色小镇和朋口、新泉等新型城镇化重点镇建设,扶持北团镇石丰村等5个美丽乡村精品村和曲溪至白石美丽乡村精品景观带建设。完成省道横八线莒溪至朋口项目和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大生态环保投入,继续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深化农村环境整治。
(三)规范举债行为,防控债务风险
1.严格限制增量。严格遵照省对我县下达的债务限制规模,合理控制债务规模,依法依规举债。严格落实财政部要求,规范融资举债行为。通过调整预算结构、安排新增债券资金、采用PPP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2.全力化解存量。制定债务化解规划,争取更多的债券资金置换存量债务。每年由县财政根据财力情况从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和隐性债务资金本息,同时有计划推出成熟地块,挖掘土地收益,公开处置一批闲置资产,用于偿还部分债务。力争用3—5年时间,有效消化历年到期债务。
3.严控一般支出。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从严把握部门专项业务费增长。进一步控制、压缩政府非生产性开支和投资项目规模,集中有限财力改善民生事业、做大实体经济,确保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
(四)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
1.深化各项改革。一要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和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提高预算执行的监管水平;二要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有效整合资源、资产,理顺体制机制,完成县属国有公司职业经理人的公开招聘和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三要制定完善《连城县财政支出评价管理办法》和《连城县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对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范围;四要继续做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推广工作,扩大“电子采购”范围和规模,规范财政采购资金运作。
2.强化预算执行。科学研判2018年经济形势和宏观政策影响,做好短中期财政规划,加快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严肃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年度预算科学编制、执行到位;完善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险基金等四部分预算的编制工作,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3.加强监督管理。一要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事前审查把关、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检查评价相结合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改善民生投入等资金列为重点检查内容。加大财政违规违纪资金查处力度,严格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提升财政服务效率和依法理财水平。二要自觉依法接受人大、审计监督。逐步细化报送人大审议的预算草案,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财政部门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凝心聚力,主动作为,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为加快“三个连城”建设而努力奋斗!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连城县财政局收入预算为1071.21万元,比上年增加309.4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连城县财政局二级单位连城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预算公开。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1.21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71.21万元,比上年增加309.4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24.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66.48万元,项目支出28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71.21万元,比上年增加309.4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连城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预算公开,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601行政运行(财政事务)758.3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65.61万元,公用支出52.72万元,项目支出140万元。
(二)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0万元万元。主要用于支农政策宣传培训支出。
(三)2010799其他税收事务支出262.88万元万元。主要用于连城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资福利支出159.12万元,公用支出13.76万元,项目支出90万元。
(四)2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业务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连城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连城县财政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1.2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24.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6.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5.8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调研、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政策执行及一般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4.4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4.4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主要原因是: 八项规定政策执行及公车改革。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来连城县财政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48万元,比2017年增加51.93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室经费支持增加及临时人员工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来连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连城县财政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连城县财政局共设置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8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