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莲峰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制定并落实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镇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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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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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峰镇人民政府 |
核拨 |
78 |
69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们经受经济下行和“7.22”特大洪灾严峻考验的一年,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有效监督和支持下,团结带领全镇人民攻坚克难、开拓奋进,统筹抓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项目带动深入实施
(二)城市建设步伐加快
(三)灾后重建有序推进
(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五)精神文明再上台阶
(六)社会治安总体平稳
(七)社会民生整体推进
(八)政府建设不断加强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5年部门决算收入20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42万元。
(二)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19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63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30万元,公用支出1101万元。
2. 项目支出365万元。
(三) 年末结转结余12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8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37万元、城乡社区管理支出61万元,农林水支出31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其他支出15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71.41万元,同比下降57.7%。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23.3%,主要是:车辆管理加强。公务接待50.5万元,与2014年相比下降45.7%;会议费6万元,与2014年相比下降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