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连城县财政局关于批复招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连财外决〔2017〕5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招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查、评估、论证、储备、项目推介和发布工作。负责牵头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为投资业主提供可开发项目信息,做好客商和各种项目咨询、洽谈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草拟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项目服务措施。
(三)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评工作,检查督促招商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招商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9人。内设综合股、项目开发股、招商引资股、经济协作股等4个职能股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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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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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招商局 |
财政拨款 |
12 |
9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度全县共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10个,总投资205.28亿元;新开工项目69个,总投资85.55亿元;新竣工项目26个,总投资14.92亿元。其中工业项目新签约59个,总投资107.79亿元;新开工项目31个(落户“一园两区”22个),总投资40.98亿元;新竣工项目16个,总投资10.28亿元。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招商局年初结转和结余105.28万元,本年收入663.66万元,本年支出630.1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8.82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663.6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338.12万元,增长103.86%,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21.5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242.12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630.1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347.41万元,增长122.88%,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93.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3.62万元,公用支出20.35万元。
2. 项目支出536.16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60.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14.17万元,增长46.4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011301(行政运行)63.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69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
(二)2011308(招商引资)293.3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0.6万元,下降52.2%。主要原因是增加对外招商引资项目。
(三)2160699(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3.19万元,较2015年决算增加3.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对外招商引资项目。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9.15万元,同比增长32.5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9.36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推介连城,引进外资项目。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22.63%,主要是:因公出国人数增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1.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8.38%,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8.57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30批次、接待总650人数。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69%,主要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 。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9万元,比2015年减少81.02%,主要是日常开支减少。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连财绩[2017]11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6年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现将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连城县招商局是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连城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由综合股、招商引资股、项目开发股、经济协作股4个股(室)组成,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外进出口贸易的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全县项目开发、对外开放、外引内联、山海协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进出口贸易等工作。
2、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查、评估、论证、储备、项目推介和发布工作。负责牵头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为投资业主提供可开发项目信息,做好客商和各种项目咨询、洽谈和服务工作。
3、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草拟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项目服务措施,为落户连城境内的内、外资投资项目的报批、证照申领及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4、负责管理本县各类外经贸企业的对外经贸活动,协调各外贸企业及生产性企业与海关,银行、税务等部门和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为外贸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提供相关服务。
5、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评工作,检查督促招商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
连委[2016]33号 连城县委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2016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2、申报项目和资金情况
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00万元、招商引资奖励金120万元。
3、项目涉及范围
(1)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查、评估、论证、储备、项目推介和发布。
(2)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各种项目咨询、洽谈。
(3)奖励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乡(镇)和县直部门以及对招商引资工作中做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对引进重大项目由突出贡献的个人(含社会人士)。
4、主要内容和总体目标
(1)做好招商选资项目洽谈引进工作。
(2)积极利用“9.8”、“11.8”等招商平台,做好招商推介与项目对接工作。
(3)做好招商选资项目服务工作。
(4)奖励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乡(镇)和县直部门以及对招商选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对引进重大项目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含社会人士)
总体目标:围绕“工业立县、产业支撑”和加快建设富有特色的海西新连城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招商选资工作机制,积极创新招商工作方式,不断加大招商选资工作力度,努力拓展招商工作新领域,全面优化项目发展环境,构建“大招商、招大商、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及发展势头,为促进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产业升级和提升进位提供有力支撑。
二、绩效评价过程及分析
为做好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我局特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认真核查了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展等有关情况,并实地抽查了部分项目实施情况,采集了相关数据进行评价分析。
2016年我县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11个、总投资150.82亿元,新开工项目78个、总投资71.45亿元,新竣工项目10个、总投资3.82亿元。其中光电新材料项目新签约4个,总投资12.2亿元;新开工项目2个,总投资2.2亿元。其他工业项目新签约59个,总投资88.21亿元;新开工项目43个,总投资45.64亿元;新竣工项目7个,总投资3.11亿元。现代农业项目新签约13个,总投资9.65亿元;新开工项目11个,总投资6.81亿元;新竣工项目1个,总投资0.26亿元。文化旅游项目新签约12个,总投资19.06亿元;新开工项目7个,总投资11.93亿元。电子商务项目新签约7个,总投资4.36亿元;新开工项目6个,总投资0.91亿元。新竣工项目1个,总投资0.1亿元。现代服务(商贸物流和健康养老)项目新签约14个,总投资11.14亿元;新开工项目7个,总投资1.96亿元;新竣工项目1个,总投资0.35亿元。PPP项目新签约2个,总投资6.2亿元;新开工项目1个,总投资2亿元。
2016年完成引进市外(内联)资金200040万元,完成市级下达全年196061万元任务的105.3%。
2016年度我县新批外资企业任务数4家,实际完成注册报批4家;合同外资任务数5000万美元,实际完成13520万美元,完成270%,比增84400%;实际到资目标任务数2500万美元,实际完成2606万美元,完成104%,比增6%。
三、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招商引资完成情况不理想。
2、招商引资工作仍然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
3、筹划招商及服务举措不够优化。
4、招商基础不够夯实。
5、项目跟踪服务不够到位。
(二)改进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招商机制。
2、积极宣传动员,营造大招商氛围。
3、强化项目储备,夯实招商工作基础。
4、抓好莲商回归工程,促进产业发展。
5、建立领导挂钩机制,提升项目服务水平。
6、主动外出对接,开展小分队招商。
7、坚持产业链招商,加快产业发展。
8、探索委托招商,推进以商引商。
9、严格督查考核,奖惩兑现到位。
10、加强入莲企业跟踪服务,促进在莲企业做强做大。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加强关心招商队伍建设问题
我县招商部门承担了行使县委、县政府在招商选资、项目管理、产业规划、政策引导、山海协作、区域协作和企业服务等方面职能,代表政府开展商务洽谈和客商对接,服务经济建设和推动产业发展,承担的机构职责和日常工作量较大,招商队伍和人才建设极为迫切。恳请政府在招商人员培训、人才引进、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招商机构政策倾斜和关心,支持招商人才培训教育和队伍建设。
(二)关于加强协助开展对外招商问题
鉴于连城在外华侨资源稀少,对外招商渠道有限,全县现有产业总量偏小,请求政府在对外招商活动中给予更多的支持,尽可能多安排我县人员参加外地商务考察及项目洽谈。
十、政府性采购情况
连城县招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1.4万元。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