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共连城县委组织部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连城县财政局关于批复中共连城县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连财行决〔2017〕24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连城县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干部宏观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县委老干部局,宏观协调、指导全县老干部工作;承办因公出境的审查手续。
(三)指导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负责全县各基层党委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四)根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规划。
(五)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
(六)宏观指导全县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
(七)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干部教育工作。
(八)负责党务政务管理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专家、学科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县委组织部包括8个机关行政股室、3个挂靠单位及3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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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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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及下属事业单位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
31 |
16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县委组织部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线,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着力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基层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好干部标准,着力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
1.抓好干部思想政治教育。
2.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机制。
3.配齐配强科级领导班子。
4.健全完善干部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政绩考评体系。二是完善动态考核机制。三是改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5.统筹做好干部宏观管理。
6.从严监督管理干部。
(二)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着力打造人才工作特色品牌。
1.健全党管人才工作机制。
2.加快人才载体平台建设。
3.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三)坚持重点突出,统筹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1.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2.加强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
3.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4.提升农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
5.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四)坚持模范引领作用,着力提升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1.抓好组工干部学习实践活动。
2.切实加强组工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3.推进组织部门规范化建设。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中共连城县委组织部年初结转和结余334.88万元,本年收入519.34万元,本年支出472.0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2.19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519.3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28.88万元,增长33%,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504.9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 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14.39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472.0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8.48万元,增长19.94%,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28.3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6.61万元,公用支出81.7万元。
2. 项目支出243.73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32.9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0.86万元,增长26.56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1099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59.9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9.93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金额不变,科目分类变化。
(二)2013201 行政运行支出136.2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1.09万元,降低18.57%。主要原因是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和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单独设置科目分类的影响支出金额减少,以及人员变化及工资调整、精准扶贫补助款、老干部慰问、遗属补助等支出增加影响总支出金额增加。
(三)2013299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77.3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62万元,增长1.5%,与2015年基本持平。
(四)2130152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59.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9.4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学生村官生活补贴支出不变,科目分类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2016、2015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5.25万元,同比下降19.4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无支出,与2015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 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4.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48.41%,主要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三)公务接待费11.0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来莲干部、组织工作考核、调研、检查及从严治党专题教育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95批次、接待总人数906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2.7%,基本持平,主要是:业务量增大,公务接待人数增加。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93万元,比2015年增长42.93%,主要是: 人员工资调整,挂钩帮扶补助,老干部慰问等支出。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5号)要求,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开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连财〔2017〕114号)精神,现将我部2016年度职能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立项依据:根据连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收支预算的通知(连财预〔2016〕1号)。
2、项目资金情况:2016年,县财政下达我部职能工作经费236.5万元。
3、主要绩效目标:创建市县党建综合示范点品牌,长期为村级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提供服务平台,提升村级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水平,提升大学生村官综合素质,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人才队伍、非公党建持续发展。
(二)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
1、评价主体:我部按照县委的决策要求,积极创建市县党建综合示范点品牌,长期为村级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提供服务平台,提升村级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水平,提升大学生村官综合素质,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人才队伍、非公党建持续发展。
2、评价范围: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建设,村级组织综合服务场所建设,选聘生素质提升等方面。
3、评价方法:从时效目标、成本目标、数量目标、质量目标、社会效益目标等对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建设,村级组织综合服务场所建设,选聘生素质提升等方面等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4、评价指标: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党建示范点建设完成个数,村级组织服务场所完成新建、加建、修缮个数,大学生村官数量,干部教育培训次数,项目按序时进度推进完成率,群众满意率。
5、评价结论: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党建示范点建设完成13个,村级组织服务场所完成新建、加建、修缮26个,大学生村官19人,干部教育培训8次,项目按序时进度推进完成率100%,群众满意率≧95%。根据连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收支预算的通知(连财预〔2016〕1号)下达我部职能工作经费236.5万元,至2016年底我部按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36.5万元,资金到位率、使用率均为100%。
(三)存在问题
由于我县财政资源本身较为紧张,且审批流程关较多,影响到财政拨款下拨。有部分项目建设的进度较慢。
(四)有关建议
针对财政资金下拨进度较慢问题,建议财政部门适当合理简化部分审批程序,以便更快更及时地下拨项目资金。针对部分项目建设进度较慢问题,将不定期到项目点了解进度,督促按序时进度完成。
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6年度中共连城县委组织部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