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连城县农业机械管理站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7-09-30 17:44

2016年度连城县农机管理站决算说明

 

按照《连城县财政局关于批复连城县农机管理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连财决〔20173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照法律法规授权行使有关农业机械化管理职能。

2、负责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农机化服务组织活动,农业机械化为农业生产服务;

4、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做好维修技术等级的审定、考核及技术等级证、照换发和年度检验工作;

5、负责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安全检查与整治工作;

6、负责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牌证核发、违章处罚及农机事故处理工作;

7、负责农机技术培训的指导及农机技术培训机构的监管;

8、负责组织实施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推广,执行国家对农业机械的购置补贴政策。

10、负责农机化统计,做好农机现状调查,收集行业信息,为政府制定发展农机化政策提供依据;

11、完成县农业局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连城县农机管理站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费由县财政核拨,内设综合股、农机监理股、科教股3个股室,下属单位有农机学校、农机公司以及17个乡镇农业机械管理站,其中县级编制人数20人,实有人数16人,其中干部12人,工勤人员4人。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连城县农业机械管理站

财政核拨

11

9

连城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财政核拨

9

7

三、主要工作总结

1. 农机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9.98万千瓦,其中,拖拉机有效在册1131台,插秧机234台,比上年增长1.74%;耕整机2968台,比上年增长17.9%;联合收割机106台,比上年增长27.7%;大中型动力机械和配套农机具快速增长,农机装备结构不断得到优化。

2. 购机补贴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全县共完成补贴资金140.06万元(国补121.64万元,省补18.42万元),办理补贴机具574台,受益农户494户,带动农户投入326.8万元。

3. 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再创新高。全县机耕、机插、机收面积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全年共完成机耕面积39万亩(水稻机耕面积30.24万亩),比上年增长2.6%,机插面积7.05万亩,比上年增长0.6%,机收面积11.85万亩,比上年增长1.6%,水稻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8.2%,比上年增长2%。

4.大力开展农机化实用人才培训。全年共开展各类培训班、现场会14期,培训人员1035人次,其中新型职业农民(农机化专业人才)培训2期150人;水稻机械化育秧和植保技术培训班各1期155人,机插现场会2150人机收现场会3期240人;甘薯机械化移栽现场会2期160人,机械化收获现场会3期180人。

5. 农机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全县注册登记农机专业合作社17家(今年注册登记2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3家,市级示范社3家,县级示范社4家,农机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服务领域逐步扩大,服务效益逐步显现。

6. 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中趋好。全县拖拉机累计在册4752台,新机注册3台,公告报废97台,驾驶证累计1785本,换发驾驶证118本,注销驾驶证6本,辖区内未发生农机安全事故,农机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6.61万元,本年收入 243.25 万元,本年支出 155.77 万元,结余分配 155.77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4.09 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 243.25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89.14万元,增长36 %,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38.65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0 万元。

2. 事业收入 0万元。

3. 经营收入 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 其他收入 4.6 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55.78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88万元,下降64 %,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94.25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2.93 万元,公用支出 6.71 万元。

2. 项目支出 61.53 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151.18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82.63 万元,下降 65 %,具体情况如下:

1. 事业运行89.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5.23万元,主要用于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

3、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23.58万元,主要用于农户购买农机具的补贴资金。

4、其它农业支出21.04万元,主要用于农机安全监督管理。

5、执法监管1.68万元,主要用于农机安全监理设备采购及安全监督管理。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年初未安排基金预算,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比2015年持平。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16万元,与2015年比下降24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无支出,与2015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2016年无支出,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3.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与2015年相比下降23 %,主要原因是:车辆数减少,执行公车改革制度,减少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2.17万元。主要用于省市来人检查项目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37 批次、接待总人数349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1万元,2015年8.07万元,比2015年下降16%,主要是:事业运行费用及三公经费减少。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负责农机管理日常业务工作,围绕市农机总站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抓好落实;主要是农机购机补贴工作管理 、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拖拉机、收割机牌证管理及检验、“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示范点工作、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根据《连城县农机管理站2015-2017年购机补贴实施方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连城县农机站乡镇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年度农机管理站工作意见》,紧紧围绕市农机总站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抓好落实。

1. 加大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力度,争取完成购机补贴资金200万元以上;

2. 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提高2个百分点,机耕面积达到39万亩,机收面积达到12万亩,机插面积达到7.05万亩以上;

3. 新建农机专业合作社1-2个,重点培育部、省、市级示范社,力争上报2家农机合作社机库棚建设补助项目;

4. 加大农机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农机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责任目标范围内;全年无发生农机安全死亡事故

5. 争取省级水稻甘薯全程机械化生产推广示范项目补助;举办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现场会2场、甘薯收获机械现场会1场。

6. 计划举办农机新技术培训班3期,培训200人次以上。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各股室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措施有力,保证项目正常运行,建立健全有关内部控制、财务核算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项目资金,资金支出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正常手续,项目实际成本符合目标要求、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达到100%,充分体现财政资金支出的效率性和有效性,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达到目标要求。

(四)、项目绩效分析

1、拉动农村需求,作用明显 2、促进农民减本增收3、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生产能力 4、提高机械化水平 5、拓展农机服务领域,壮大农机服务组织 6、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7、加强监理装备建设,增强服务意识 8、提高农机手的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发生 9、提高农业机械的作业效率和效益

(五)、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 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购机补贴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对农机补贴产品的质量监督,积极开展农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2. 加大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力度,抓好农机化重点技术推广,建立和完善农机农艺融合的工作机制,突破关键环节技术瓶颈,加快推进甘薯、花生等特色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继续抓好2017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甘薯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项目的申报及监管工作;

3. 着力抓好农业生产机械化服务,精心组织好机耕、机种、机收和抗灾救灾等工作,推动重要农时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有序进行

4. 不断发展壮大农机服务组织,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建设,培育一批组织健全、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运作规范、效益良好的农机服务组织,全面提升农机化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5. 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及农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建设,深化创建福建省第八届“ 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示范点”抓好农机安全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农机维修业监管,打击各种违规违法行为,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发生,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6年年初安排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采购固定资产12780元(其中采购电脑2台、打印机1台计10280元、办公桌椅及茶几等2500元),全部采购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行。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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