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批复 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连城县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
(三)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连城县总工会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连城县总工会 |
财政核拨 |
4 |
7 |
|
连城县职工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9 |
9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在县委和市总工会领导下,全县各级工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主责、突出主业、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 坚持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二)强化教育功能,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三)坚持服务大局,助力振兴发展成效显著
(四)坚持服务职工,美好生活需求不断满足
(五)坚持服务基层,基层工会活力不断增强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会工作持续推进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连城县总工会年初结转和结余0.46万元,本年收入253.87万元,本年支出253.8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46 万元。
(一)2017本年收入253.87 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 94.19万元,增长58.99 %,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53.8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0 万元。
2. 事业收入 0 万元。
3. 经营收入 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 其他收入 0 万元。
(二)2017本年支出 253.87 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 94.19万元,增长58.99 %,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253.87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201.89 万元,公共支出51.98 万元。
2. 项目支出 0 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53.87 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94.19万元,增长58.99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工资福利支出201.89 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减少)87.54万元,增长76.5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晋升,社会养老金、其他社会保障金及奖金、补贴等都由我单位自行支付,所以基本支出增加。
(二)公共支出51.9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6.65 万元,增加了14.67 %。主要原因是购买了电脑及办公桌椅等。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8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01.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1.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2万元,同比下降37.8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74.30%,主要是:2017年无公务用车。2017年1月付2016年未结公务用车费用及车改人员安置费。
(三)公务接待费3.5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领导到我单位进行检查指导等方面的接待活 动,累计接待56批次、接待总人数387。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71%,主要是:接待人数减少费用有所降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4.67%,主要是:2017年新购电脑及办公桌椅。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绩效处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