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连城县经作站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关于批复 连城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一)进行经济作物生产发展进行规划编制
(二)经济作物种植试验示范
(三)经济作物新品种的引进、推广
(四)经济作物种植技术推广、培训、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经作部门包括连城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连城县中药材和菌草办公室、连城县农村环保能源管理站三个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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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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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
财政核拨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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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中药材和菌草产业办公室 |
财政核拨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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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农村环保能源管理站 |
财政核拨 |
3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一)果树
1、2017年水果产量46171吨,新植果树4500亩,主要品种为百香果、芙蓉李、桃、葡萄、杨梅等;
2、按县政府要求,做好林坊镇、莲峰镇、文亨镇、北团镇、隔川乡、朋口镇果树评估工作;其中浦梅铁路果树评估工作已进入收尾;富地水库果树评估工作全面展开。
3、2017年被省农业厅列入果树技术体系百香果综合试验站,在揭乐、文亨两个乡镇5个百香果园进行试验示范工作。
4、做好四堡李蕉叶病的研究与防治试验工作,8月在四堡镇上梖、双泉、马屋村发病较为严重的五个李园进行叶片、土壤采样并由省农林大、农科院作营养诊断分析。
5、做好省农林大学2014级园艺专业师生来莲实习工作并获师生一致好评。
(二)茶叶
1、2017年底茶叶面积达7498.8亩,2017年全年产量729吨。生产基地主要在罗坊、赖源、宣和、朋口等乡镇。受市场不景气影响,茶农生产积极性受挫。
2、加大茶叶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力度,今年分别在朋口、林坊、莒溪举办三期茶叶标准化栽培和清香型乌龙茶初制加工技术培训班,参训人数达320人,发放技术资料300份。
3、加强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的同志一道深入朋口洋地明峰茶场、朋口张家营绿韵园生态农场、莒溪厦庄茶场和茶叶大户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通过日常巡查、检查购买农药、肥料等的来源、使用进行记录,建立购销台账。加强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全程追溯监管,严格市场管理。
4、按《龙岩茶志》编撰委员会进度要求,对《龙岩茶志》(概述、1-10章节)进行全面的修改和完善。
(三)食用菌
1、全县食用菌栽培袋1280万袋,产量10618吨,主要栽培品种为香菇、平菇、毛木耳等。
2、完成葡萄藤代料栽培富硒姬菇的试验,葡萄藤代料栽培姬菇,出菇快,出菇整齐,其二潮菇的生物转化率达56%,而木屑栽培姬菇二潮菇的生物转化率只有25%。通过试验表明葡萄藤可全部代替木屑栽培姬茹,葡萄藤代料栽培对工厂化栽培姬菇更为有意义。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经作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 105.55万元,本年收入136.67万元,本年支出 214.30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27.93万元。
(一)2017本年收入 136.67 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52.71 万元,减少27.83 %,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 136.37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0 万元。
2. 事业收入 0 万元。
3. 经营收入 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 其他收入 0.30 万元。
(二)2017本年支出 214.306 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 59.186 万元,增长38.15 %,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113.47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103.20 万元,公用支出10.27万元。
2. 项目支出 100.83 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14.30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9.186 万元,增长38.15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基本支出(项级科目)113.47 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6.88 万元,增长17.46 %。主要原因是干部调资。
(二)项目支出(项级科目)100.83 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2.30万元,增长72.27%。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今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4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1.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主要是:我站为农业局下属单位,费用由农业局支付。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绩效处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