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连城县财政局关于批复连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连财社决〔2018〕05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连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医疗保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拟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按规定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拟定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政策措施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四)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组织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六)与相关部门配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协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等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药物制度,拟定本县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制定并组织实施药物采购和使用等具体管理办法;依法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八)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健全中医药服务和管理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
(九)负责组织推进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规定负责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监管;组织指导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
(十)负责完善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十一)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计划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并推动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二)拟订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推动各地建立流动人口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三)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并指导实
(十四)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五)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六)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统计、信息分析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十七)负责指导全县干部保健工作,按规定管理县及县直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以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八)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包括9个机关行政股室及29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 |
17 |
26 |
|
县基层卫生财务核算中心 |
事业 |
4 |
3 |
|
县卫生应急办 |
事业 |
2 |
2 |
|
县卫生进修学校 |
事业 |
4 |
4 |
|
县农村卫生协会 |
事业 |
2 |
2 |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事业 |
43 |
38 |
|
县妇幼保健院 |
事业 |
75 |
63 |
|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中心 |
事业 |
12 |
11 |
|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 |
事业 |
4 |
4 |
|
县卫生监督所 |
参公事业 |
9 |
6 |
|
县流动人口管理站 |
参公事业 |
3 |
3 |
|
县医院 |
事业 |
363 |
308 |
|
1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事业 |
547 |
460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卫生和计生部门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医疗卫生改革和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推进县医院公立医院改革;
(二)加快卫生民生工程建设;
(三)落实预防保健措施,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四)严肃查处计生违法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五)加大计生创新工作力度;
(六)常态化开展督查工作;
(七)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八)加强信息化建设;
(九)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十)加强综治和安全管理;
(十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四、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连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年初结转和结余 3128.91万元,本年收入 36839.41万元,本年支出 33184.7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结余分配 891.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892.44万元。
(一)2017本年收入36839.4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8398.19 万元,增长25%,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3843.2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0 万元。
2. 事业收入21996.62万元。
3. 经营收入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 其他收入 999.56万元
(二)2017本年支出 33184.7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444.78万元,增加13.39%,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9368.4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15036.29万元,公用支出14332.14万元。
2. 项目支出 3816.33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1079.70万元,比2016年 8864.46万元,增加2215.24万元,增长 24.9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行政运行(项级科目)509.53 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42.81万元,增长38.94 %。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五险一金支出。
(二)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级科目) 176.9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2.21 万元,下降15.4 %。主要原因是:新农合管理中心机构改革并入市医保局 。
(三)综合医院(项级科目)1006.1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866.10万元,增长618.64 %。主要原因是:1、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是微创中心综合楼征地养老保障金与耕地补偿补助。
(四)妇产医院(项级科目)184.07 万元,新增县妇幼院预算内中央投资改扩建项目。
(五)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级科目)31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6 万元,下降 1.86 %。主要原因是:1、县医院对口支援项目增加9万元;2、是妇幼院对口支援项目减少3万元。
(六)乡镇卫生院(项级科目)3448.2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 1210.11 万元,增长54.0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五险一金增加。
(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级科目)1570.6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713.88万元,增长83.32%。主要原因是:妇幼院改扩建项目县级配套支出增加。
(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级科目)730.5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90.64万元,增长66.07%。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及五险一金支出增加;2、办公楼整体搬迁支出增加。
(九)卫生监督所机构(项级科目)85.1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8.99万元,增51.59长%。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五险一金增加。
(十)妇幼保健机构(项级科目)592.7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80.01万元,增长89.55%。主要原因是:计生服务站和妇幼院机构合并人员经费及五险一金支出增加。
(十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级科目)1071.9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9.52万元,下降2.68%。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考核结算支出在2018年1月份列支。
(十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级科目)29.9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17.20万元,下降87.88%。主要原因是:1、2017年7-12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取消;2、部分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于2018年支出。
(十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级科目)16.3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94万元,增长57.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五险一金增加。
(十四)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级科目)25.3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69.55万元,下降73.29%。主要原因是:妇幼院免费婚前检查及艾滋病检测费用在2018年列支。
(十五)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级科目)1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5万元,下降68.63%。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减少。
(十六)其他中医药支出(项级科目)7.2万元,2017年新增中医培训费。
(十七)计划生育机构(项级科目)4.0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14.47万元,下降96.56%。主要原因是:计生服务站和妇幼院机构合并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十八)计划生育服务(项级科目)1027.2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637.84万元,下降38.31%。主要原因是:计生政策调整减少项目支出。
(十九)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级科目)214.1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92.62万元,下降57.74 %。主要原因是计生政策调整。
(二十)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级科目)45.8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79.77万元,下降63.51%。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73.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757.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15.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3万元,同比下降231.7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增长)0 %,主要是: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7.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212.02%,主要是:公车改革和加强车辆使用管理及报废原因减少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3.56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55 批次、接待总人数 552 人。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75.79%,主要是:接待人数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121.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79.26%,主要是:部分资金在2018年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⒈2017年计生卫生经费总投入2335.56万,其中: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210万、专项整治经费250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467.4万、流动人口管理经费35万、计生网络建设130万、计生宣传教育经费250万、村民自治经费50万、保国优经费30万、其他人口计生经费348万,医疗减免、基础免疫50万元,定向委培生学费补偿45.832万元,乡村医生养老补助188.3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51万元,重症精神病人医疗费补助30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
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1461.11万,其中: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228.23万、专项整治经费150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507.33万、计生网络建设78.86万、计生宣传教育经费43.41万、其他人口计生经费86.62万,支出实现率达62.56%,结转下年资金874.45万,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省市经费投入文件要求执行,资金使用依法合规,无截留、挪用或其它违规行为。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1)健康教育讲座次数较少。(2)、老年人健康管理进度较慢。(3)、易肇事肇祸重症精神病医疗费预算较少。(4)、部分乡镇存在计生奖扶资料不够完整,填写项目不够规范以及奖扶对象退出变更不及时等问题;(5)、性别比综合治理难度大,“两非”案件查处难,创新计生宣传教育载体方面有待加强。
(二)(1)建议上级财政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量化考核、细化补助。同时,项目补助重点倾向各类重点人群落实成效显著的地区、督查基础医疗卫生机构按计划开展健康教育讲座、要求基础医疗卫生机构加快老年人健康管理进度,体检完未录入的及时录入系统。(2)增加易肇事肇祸重症精神病人医疗费的预算资金。(3)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制度,加强部门配合,提高奖励措施、规范档案填写,查漏补缺,对于不规范的地方补填充填。对每年所有享受计生奖扶政策的对象逐一核对,认真调查婚育变动情况、户口迁移变动情况、生存状况等,确保所申报计生奖扶对象政策符合率达100%。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