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批复 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新泉镇人民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七)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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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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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 |
全额拨款 |
37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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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机关 |
全额拨款 |
35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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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工勤 |
全额拨款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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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新泉镇人民政府主要任务是: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发展,提升综合实力。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力度,镇村面貌变化明显
(一)镇村面貌变化明显,紧紧抓住我镇被列为市级新型城镇化重点镇的契机,投入1.2亿元实施G205国道至红四军司令部旧址公路、“美食一条街”等10个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集镇面貌焕然一新。
产业项目方面。成功签约新泉特色小镇申报、培育、建设的合作协议,正式启动“红汤风情”特色小镇申报、培育工作。萨瓦迪卡温泉度假村项目完成游客中心、室内温泉馆等主体工程建设、停车场建设及30栋汤屋主体建设。天赐温泉休闲山庄项目完成森林康养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正在开展征地工作。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项目已完成游客中心立面改造、停车场、万人台500平方米红色整训操练场建设,完成“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纪念墙与广场景观改造。
民生项目方面。新泉镇中心卫生院综合大楼项目已完成四层主体建设和外立面装修。新泉农贸市场完成土地勘探、室内单体施工设计、室外工程设计及基础建设,正在焊接钢架。新泉中心幼儿园项目完成招投标,准备开工建设。新泉一桥、岗头桥栏杆完成真石漆喷刷及人行道铺砖改造。
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全力推进我镇美丽乡村建设,增强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宜居环境。共投入148.2万元实施西村、良盟村2017年福建省“千村整治、百村示范”项目。良坑、畲部等美丽乡村试点村村庄建设更加有序,环境卫生更加整洁。实施全镇203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开工145户,竣工83户。完成西村、良盟村580户三格化粪池改造计划。
二、狠抓项目,镇域经济提速增量
工业发展持续进位。2017年,我镇获得连城县“项目落地攻坚战役”二等奖和招商引资工作二等奖。围绕“五个一批”项目工作,全年共谋划石墨烯润滑油添加剂、铁氧化磁性吸波材料等4个项目。共签约红色教育培训基地、东方依云度假村等6个项目,总投资近6亿元。新开工儒畲村鳗鱼养殖、西村黄酒生产线等4个项目,总投资1.5亿元。新竣工年产2万吨锰渣和2千吨稀贵金属富集物等4个项目,总投资1.4亿元。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新泉镇人民政府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 2645.49万元,本年支出1368.45 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77.04 万元。
(一)2017本年收入 2645.4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1307.12万元增加1338.37万元,增长 102 %,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760.0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 万元。
2. 事业收入 0 万元。
3. 经营收入 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
6. 其他收入 885.43 万元。
(二)2017本年支出1368.45 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1307.12万元增加 61.33万元,增长 4.6 %,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330.45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410.1 万元,公用支出 920.35万元。
2. 项目支出 38 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
4. 经营支出 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483.02 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827.41减少 万元,下降 41.6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2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 682.43万元,减少53.4 %。主要原因是培训费等费用减少。
(二)节能环保支出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劳务费用增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73 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03.64 万元,减少24.01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等费用减少。
(四)农林水支出73.0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119.56万元减少46.49万元,减少38.9%。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支出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3.0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1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