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文化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连城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连财[2017]114号),连城县文化馆各项经费项目开展2017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进行如下评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连城县文化馆现租赁于莲中南路133号宝丰银都三楼301—303室作为办公场所,面积为330平方米。全馆编制数9人,现有干部职工9人,其中男5人,女4人,大专以上学历7人,中专学历2人,副高职称1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4人。馆内设有馆长室、办公室、音乐、舞蹈、美术、戏剧、摄影、文学等科室及培训厅。配有电脑、传真机、打印机、数码相机等,并新购置了一批灯光音响等设备器材。
(二)项目基本情况
设备购置及文化下乡项目。项目全年预算经费为20.52万元,主要用于举办书画展、艺术扶贫、广场舞培训、村级协管员培训、激情广场大家唱、全县各乡镇文化站业务指导、设备购置、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和申报等。
(三)绩效目标基本情况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文艺创作、培养文娱骨干、举办美术、摄影等艺术展览,指导各乡镇文化站工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二、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
由于我馆职能属于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充分发挥免费开放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从时效目标、成本目标、数量目标、质量目标、社会效益目标、可持续影响目标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100%,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固定资产有专人保管,资金项目安全。服务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三、存在的问题
1、在加快构建城乡一体、便民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同时,要求村民集中居住区配套的村(社区)将建成市内面积不小于200㎡的综合文化活动室,并配套规划建设不小于1000㎡的文化活动广场,而村民的文化活动广场普遍比较缺乏;
2、缺乏办公场所,在办公场所有限的情况下,难以保障开展更加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
3、编制人员不足。
四、有关建议
1、恳请县财政在我馆每年的业务经费中能够逐年递增,加大对我县群众文化业务经费的投入;
2、努力争取政府对群众文化事业的支持,着力解决办公场所、人员不足等问题。
连城县文化馆
2017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