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背景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5 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4〕50 号) 文件精神,连城县组织实施 2025 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全面推进县域林业生态高质量发展。
2.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25 年度连城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包含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两大核心内容,覆盖全县重点生态保护林地,分类分级开展管护与补偿工作。
一是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2025 年度全县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总面积 47.8285 万亩,细分两类管护主体:国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 10.326 万亩,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 37.5025 万亩。
二是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2025 年度全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总面积 80.2841 万亩,涵盖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三类林地类型。其中,国有天然商品林面积 7.6008 万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面积 72.6833 万亩。
3.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5年度上级下达连城县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2459.84 万元,全部为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无地方配套资金、无自筹资金。资金专项用于全县 47.8285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偿和80.2841万元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中央、省级林业生态保护政策,通过实施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工作,健全县域森林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全面守护县域森林资源安全,提升森林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切实保障国有林、集体及个人林权所有者合法权益,调动全社会参与森林保护的积极性,持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筑牢闽西生态安全屏障,推动林业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协同发展。
2. 阶段性目标
(1)产出目标:2025 年完成 47.8285 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常态化管护与资金补偿,实现 10.326 万亩国有公益林、37.5025 万亩非国有公益林管护全覆盖;完成 80.2841 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落实 7.6008 万亩国有和72.6833 万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控,管护覆盖率 100%。
(2)效益目标:有效遏制违规采伐、毁林破坏行为,年度森林资源破坏案件显著下降,公益林、天然林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提升;切实兑现林农补偿政策,保障林区群众收益,提升群众生态保护参与度与满意度;持续优化县域生态环境,巩固生态保护成果,发挥森林生态公益价值。
(3)可持续目标:完善县域森林网格化管护体系,健全公益林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森林资源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管护,推动县域林业生态保护工作可持续开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本次绩效评价,全面核查 2025 年度连城县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决策、实施、资金使用、目标完成及效益实现情况,客观评价项目实施成效、总结工作经验、查摆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完善森林生态保护管护机制,为后续林业生态项目实施、资金分配、政策优化提供科学依据。
(二) 评价对象
2025 年度连城县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及中央财政专项补偿资金2549.84万元。
(三) 评价范围
评价覆盖 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全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部署、制度建设、组织实施、管护执行、资金拨付使用、绩效目标完成、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全部内容,涵盖全县国有、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管护全域范围。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分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实行百分制打分,经全面核查、综合研判,2025 年度连城县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综合得分 99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1.共性指标:决策 16分、得分16 分;过程 14 分、得分 13 分;产出 10 分、得分10分;
2.个性指标:数量指标15分,得分15分;质量指标10分,得分10分;时效指标5分,得分5分;效益指标20分,得分20分;满意度指标5分,得分5分。
(二)评价结论
严格落实上级林业生态保护工作部署,精准实施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项目,项目立项合规、决策科学、组织有力、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拨付及时、使用合规,无违规违纪问题。实现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生态保护成效显著,有效维护了县域森林生态安全,保障了林区群众合法权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突出。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存在问题
1.上级资金困难,未能及时下拨,影响项目资金发放进度。
2.生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补偿补助资金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林农满意度未能达到100%。
(二)改进建议
1.继续跟财政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早日下拨。
2.加大林业站在各村微信群做好生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补偿补助资金宣传工作,林农满意度争取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