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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连)文综罚字〔2025〕5号 |
处罚类别 |
不予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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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
连城县趣游游乐园(李俊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350825MAD3PQ8E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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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2025年7月16日16时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到福建省连城县莲峰镇莲中南路1-4号连城县趣游游乐园依法对该场所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场所正在营业。经检查,该场所内外未悬挂未成年人限入的标志。 连城县趣游游乐园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悬挂未成年人限入标志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参照《福建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一、文化“序号75、程度轻微,违法情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裁量基准。及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2022年版)》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序号2、对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限入标志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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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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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不予行政处罚 |
处罚生效日期 |
2025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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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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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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