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6-04-02 08:51

  行政处罚公示

  (连)文综公示〔2026〕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连)文综罚字〔2026〕2号

处罚类别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当事人

连城县皇凯娱乐城(巫继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50825MA8TPB1Q3T

处罚事由

2026年2月26日连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向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移交了《关于皇凯KTV涉嫌接纳未成年人的线索函》。经依法调查,查明事实如下:连城县皇凯娱乐城(巫继文)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违法所得为769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给予连城县皇凯娱乐城(巫继文)以下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佰陆拾玖元(¥769.00),并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罚款。

处罚生效日期

2026年

4月2日

处罚机关

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