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5-08-04 17:25
                                 (连)文公示〔2025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连)文综罚字〔20257

处罚类别

警告

当事人

连城县城北一号娱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825MADJAMBA49

处罚事由

2025年7月23日21时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到连城县城北一号娱乐有限公司依法对该场所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场所的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时,发现该场所2025年7月20日结束营业时间为凌晨02:21经依法调查查明事实如下:2025年7月20连城县城北一号娱乐有限公司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的规定。

 

处罚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

处罚结果

警告

处罚生效日期

2025年8月4日

处罚机关

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