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连)文综公示〔2025〕7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连)文综罚字〔2025〕7号 |
处罚类别 |
警告 |
|
当事人 |
连城县城北一号娱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825MADJAMBA49 |
|
处罚事由 |
2025年7月23日21时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到连城县城北一号娱乐有限公司依法对该场所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场所的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时,发现该场所2025年7月20日结束营业时间为凌晨02:21。经依法调查,查明事实如下:2025年7月20日连城县城北一号娱乐有限公司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的规定。
|
||
|
处罚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 |
||
|
处罚结果 |
警告 |
处罚生效日期 |
2025年8月4日 |
|
处罚机关 |
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
|
备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