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新政策】非本地户籍困难群众可以在连城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啦!
来源:连城县民政局 时间:2024-08-28 10:30
 龙岩市探索实施非本地户籍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让我们来看看什么样的情形可以申请救助?如何办理救助?

·救助情形

1.凡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居民家庭或个人,取消户籍限制,可以向户籍地、居住地或急难发生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地在我市域内但不一致的,可向常住一方的户籍地提出低保申请或低保边缘家庭申请。

3.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籍地在我市域内但都是非本地户籍,原则上应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办理,在本地拥有或租赁房屋居住、务工、搬迁等,长期在本地生活的困难群众,无法回户籍地申请的,可向居住地所属乡镇(街道)提出低保申请或低保边缘家庭申请,申请对象在本地连续居住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2个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明确)。

4.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有外省(含台港澳)居民且长期居住在我市一方户籍地的,可向常住一方户籍地提出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申请。

5.共同生活家庭成员都是非本地户籍跨市跨省(含台港澳)对象,在本地拥有或租赁房屋居住、务工、搬迁等,长期在本地生活的困难群众,可向居住地所属乡镇(街道)提出低保申请或低保边缘家庭申请,申请对象在本地连续居住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2个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明确)。

·户籍跨市跨省对象救助流程

若在本地居住的户居分离对象户籍属于市外或省外,申请对象向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救助申请时,居住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核查救助对象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报告》,提请福建省救助申请家庭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户籍地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同时申请人提供未享受户籍地社会救助的承诺,由居住地乡镇(街道)受理,安排专人对其在当地居住情况进行核实后,按照程序办理。

台港澳籍常住龙岩市居民享受当地居民同等政策。在岩台港澳同胞突发急难事件可以向急难发生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台港澳籍常住龙岩居民(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因灾、因病等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等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低保边缘家庭规定的,可以向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最低生活保障或低保边缘家庭救助申请,由居住地乡镇(街道)受理,安排专人对其在当地居住情况进行核实后,按照程序办理。

·连城县社会救助热线电话0597-3322806、0597-332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