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连城县莲冠职业培训中心许可期限延续的批复
时间:2026-05-07 15:05
连城县莲冠职业培训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办学许可期限延续申请资料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同意你校办学许可期限延续3年,有效期为202657日至202956日。

此复。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5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