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机险〔2021〕40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以下简称“资格认证工作”),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从2025年1月开始统一使用手机“闽政通”APP自助人脸识别认证开展资格认证工作。现就做好2025年度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由连城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以下简称:县机关事业社保中心)负责发放养老金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
二、认证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4月30日
三、认证渠道
(一)自助人脸识别认证
通过手机下载安装“闽政通”APP并注册登录(同一个“闽政通”账号可为多人认证)。
“闽政通”自助认证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闽政通”APP 页面,点击最下面栏“办事”,点击最左侧栏“社保”,选择进入“机关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2.在页面上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尾号为“X”的,应输入大写),点击“资格认证”。
3.在“人像识别”页面上点击“开始检测”,按提示逐步完成认证。
4.检测完成后点击“确定”,看到提示“恭喜您,已完成认证服务”后即可。
(二)单位协助认证
对重病,伤残,高龄等行动不便或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完成线上自助认证的退休人员,参保单位应采用有效方式逐一对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进行确认,填写《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确认表(明细)》,并由所在单位提供退休人员近期手持身份证照片(电子版)或短视频等佐证材料,报送至县机关事业社保中心经办机构完成认证工作。
(三)社区(村、街道)协助认证
居住异地或行动不便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居住地的社区(村、街道)开具协助认证函(或证明),并将函或证明,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一并提交或邮寄县机关事业社保中心经办机构完成认证工作。
(四)境外人员认证
1.自助人脸识别认证。境外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闽政通”APP、“中国领事”APP进行自助人脸识别认证。
2.使领馆证明材料认证。境外待遇领取人员可在我国驻外使馆开具有关证明材料,邮寄回参保地机关事业社保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在系统中予以登记认证。
(五)现场认证
1.离退休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到连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专区240窗口受理现场认证。
2. 离退休人员(亲属)可提供退休人员近期手持身份证照片(电子版)或短视频等佐证材料到连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专区240窗口办理认证。
四、认证结果处理
对到期未认证离退休(职)人员,县机关事业社保中心将暂停拨付离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待遇。对待遇停发人员,经确认仍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由参保单位按规定上报《参保单位养老金恢复发放申报表》,由县机关事业社保中心经办机构及时办理恢复待遇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期间的待遇。
参保单位对在资格认证工作中发现离退休人员失踪、被判刑、死亡等不符合领取资格的情形或者经催办仍不按时办理认证手续的,负责其资格认证的单位应及时向县机关事业社保中心经办机构申报,由参保单位填写上报《参保单位养老金暂停发放申报表》,由县机关事业社保中心经办机构按规定对其进行暂停或终止待遇发放,对多发的养老金应予以追回。
五、工作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是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防范冒领养老金的有力措施,各参保单位应高度重视,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认真核对并通知本部门离退休人员,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资格认证,逾期未认证将影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正常发放。
请各参保单位将认证结果(附件1、2)于2025年5月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进行上报。资格认证工作遇到问题,请联系县机关事业社保中心业务经办。
联系人:李贞峰、李婧、黄锟,联系电话:0597-3121081。
业务窗口地址:连城县政务服务中心——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18号(莲发大楼)二楼人社专区240窗口。
附件:1.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确认表(明细)
2.参保单位养老金暂停发放申报表
3.参保单位养老金恢复发放申报表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