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登革热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17 15:36
 

 

各医疗卫生单位:

我省已进入登革热疫情流行季节,发生输入和本地疫情的风险加大,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点。为进一步做好登革热疫情的应对和防控工作,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关于进一步加强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发明电〔202460 号)和《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福建省登革热疫情防控技术指南(2024版)的通知》(闽疾控函〔202454号)精神,提出以下四点要求,请认真做好贯彻执行。

一、开展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为提高登革热诊断警觉性,确保早发现早诊断,各级医疗机构要在7月底前开展一期以《登革热诊疗指南(2014年第2版)》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个体诊所和村卫生所(室)负责人。并于810日前将培训通知、签到、图片及总结等材料报县卫健局疾控股,邮箱:lcwsjkg@163.com

二、宣传教育,提高思想意识

各医疗机构要广泛开展宣传登革热防治和灭蚊防蚊知识,积极引导群众养成灭蚊、防蚊的良好卫生习惯,提高群众自我防病能力和参与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各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所()8月底前至少出一期登革热防控内容的健康教育宣传栏。

三、防蚊灭蚊,提高防控认识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院内防蚊灭蚊工作,储备必要的消杀药械。特别是定点收治医院,要严格做好收治病区的防蚊措施,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四、首诊负责,提升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在流行季节,有发热的病人要主动询问流行病学史,医疗机构发现登革热疑似病例时,要立即通报县疾控中心并采集血样送检,有条件的可先开展 NS1抗原初筛,同时将做好样本送检

 

 

                         连城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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