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延续)办事指南
来源:连城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6-08-17 10:10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延续)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延续)  

 

受理单位 

连城县卫生健康局 

法定时限 

受理后4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受理后6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一、《印鉴卡》有效期满需换领新卡的医疗机构,可以办理 二、满足下列条件: 1.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 2.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4.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 

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备注:申请表需签字,盖章。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 

  备注:需盖章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 

3.原《印鉴卡》有效期期间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 

  备注:需盖章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 

4.授权委托书 

  备注:委托人/机构应签字/盖章确认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 

  

办理流程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申请与受理 

受理 

邹琼、邓冬华 、王秀梅、无差别综合窗口人员 

当场 

决定(含制证与送达) 

决定 

邹玉燕、黄鑫雯 

6工作日 

  

办公时间和地址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来年5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1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号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乘车路线 

乘坐8,13,16,21,22,23,25路公交车,到政务服务中心站点下车,再步行前往连城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97-3322623  

投诉电话 

0597-3322600、0597-12345 

事项性质 

行政许可 

事项类型 

承诺上报件 

办理条件依据 

[规范性文件]《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5421号) 四、医疗机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办理《印鉴卡》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印鉴卡》申请表(附件1);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 (四)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印鉴卡》有效期满需换领新卡的医疗机构,还应当提交原《印鉴卡》有效期期间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  

设立依据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21号)四、医疗机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办理《印鉴卡》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印鉴卡》有效期满需换领新卡的医疗机构,还应当提交原《印鉴卡》有效期期间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  

特殊环节 

 

事项跑趟次数 

网上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0次  

窗口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1次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