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下医疗机构因逾期未提出校验或延续申请,现予以公告注销,名单如下:
注销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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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医疗机构登记号 |
医疗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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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连城县塘前乡迪坑村卫生所 |
黄美莲 |
350825628933 |
连城县塘前乡迪坑村大树下路21号 |
公示时间为2026年01月04日—2026年01月08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连城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股联系,地址:连城县莲峰镇石门湖路7号,联系电话:0597-8932326。
连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01月04日





